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抢劫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构成抢劫罪数额巨大是多少(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二)抢劫罪中关于数额的标准一般是:1、1000--3000元是数额较大;2、30000--100000元是数额巨大;3、300000--500000是数额特别巨大。二、入户抢劫的认定标准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看,抢劫属于行为犯,也就意味着只要实施了相关的行为之后,那么就可以马上认定构成抢劫犯罪。也就是说在定罪的时候其实并不会考虑到具体的数额。实际生活中,犯罪嫌疑人抢劫的数额有多有少,虽然在定罪的时候并不会太关注数额,但实际量刑处罚的时候就是要考虑到的。
  
  
  


·犯罪分子被检察院批捕后怎么办?
      一、犯罪分子被检察院批捕后怎么办?批捕后应当审查起诉处理,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犯罪中止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一)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决定了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不能发生在既遂之后,但如果对犯罪既遂缺乏合理解释,也可能人为地限制中...


·2023年赌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2018年赌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是主观心态上的认定,即成立赌博罪的主体在参加相关赌博行为时,往往都具有赚钱的心态;二是数额大小的认定,如果亲戚间为了联络感情,打一点小牌,那么这样的行为是不会成立赌博罪的,赌博罪的数额一般在数万元左右;三是赌博的形式的认定,即赌博罪通常会到特定的...


·轻伤二级可以判拘役或管制吗
      轻伤二级可以判拘役或管制吗?轻伤二级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判拘役或管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9类严重刑事犯罪是指哪些?
      9类严重刑事犯罪是指哪些? 一、9类严重刑事犯罪是指哪些? 1、聚众斗殴罪; 2、强迫交易罪; 3、寻衅滋事罪; 4、敲诈勒索罪; 5、非法拘禁罪; 6、组织卖淫罪; 7、强迫卖淫罪; 8、开设赌场罪; 9、故意毁坏财物罪。 从字面可理解为性质严重、情节恶劣...


·辩护意见放火罪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意见放火罪的内容有哪些? 一、辩护意见放火罪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放火罪的辩...


·绑架罪三年了还能取证吗
      根据《刑法》规定,绑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犯罪...


·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与减刑一样吗?
      你知道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吗?自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对于一些死缓犯开始限制对其进行减刑。关于限制减刑的内容,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四条的规定,限制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其他严重...


·伪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伪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


·贩毒触犯刑法的哪一条?
      贩毒触犯刑法的哪一条? 一、贩毒触犯刑法的哪一条? 刑法347条;涉嫌贩卖毒品罪,要根据涉案毒品的种类、数量、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