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特殊工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特殊工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提交手续: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手续:1、工人档案能全面反映工人工作履历的手续;2、工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公众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从事符合国家限定的特殊工种人员能够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种要求解决退休的工人,从事高空和特别笨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职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职位上工作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职位上工作累计8年。劳动人事部1985年3月4日颁布的《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对提前退休工种的准则作了如下限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笨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均能够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离任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限定办法解决退休;从事高空和特别笨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离任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限定办法解决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要求;从事高空和特别笨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必须得符合国家限定的特殊工种名录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勤服务人员,这类人员能够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岁及其以上。曾从事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多少个特殊工种时间相加。但按最高特殊工种退休要求掌握。比如某工人从事笨重体力劳动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年,该工人可按从事笨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退休。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在该工种职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上述工作职位以下简称“特殊工种”。在我国进行工作的相关劳动者,进行特殊工种作业的,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办理退休的。可以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来解决这类问题对自身的困扰。从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困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违法辞退员工,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违法辞退员工,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


·劳动法律关系有什么特点
      劳动法律关系,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关系。一般在用人单位与合格的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那么就可以认定他们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了。作为劳动法律关系固然也有自己的特点,那到底劳动法律关系有什么特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


·一般企业对员工旷工处罚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对员工旷工处罚有何规定?1、劳动法对旷工处罚没有具体标准,只规定了,如果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


·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涉及到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劳动合同的终止需要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双方均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劳动合同终止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辞职吗?
       劳动合同是限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文书。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处罚。那么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辞职吗?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选择去留的自由,且有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


·代缴社保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社会保险的缴纳一般都是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的,但是对于没有工作的朋友来说,就需要挂靠单位代缴社会保险。代缴社保劳动关系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个人与代缴单位之间实际上并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只是一种依托关系。利用这种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具体的该如何理解这类劳动关系,可以随我们去讨论下...


·紧急辞职公司要扣一个月工资是合法的吗?
      紧急辞职公司要扣一个月工资是合法的吗? 一、紧急辞职公司要扣一个月工资是合法的吗? 不合法的。 首先不管什么原因离职扣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是不合法的。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式员工要提前30日书面申请离职,但是法律没有说单位有权利因为这个克扣员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什么解决方法
      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什么解决方法 (1)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是什么?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是什么?职工再次发生工伤享有第一次工伤的相同待遇,不过如离职时(未退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当地工伤保险条例对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遭受工伤,经鉴定为伤残,劳动者持续...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怎么办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怎么办?1、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劳动法第四十九条1、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


·员工进公司多久签合同
      员工进公司多久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二、员工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