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通信自由罪认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认定是怎样的(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行为人无意中遗失、积压、毁弃他人信件,或者误把他人信件当作自己的信件开拆的,不构成犯罪。侵犯通信自由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情节是否严重,是划清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我国邮政法第36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 149条(即本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取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具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妨害,或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内容,或者张扬他人隐私,侮辱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本罪与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行为在犯罪方法和侵害对象上是基本相同的,在主观方面都由故意构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主体不同,后者是特殊主体;犯罪的客体不同;构成犯罪的情节要求不同,后者行为构成犯罪不要求“情节严重”。(三)一罪与数罪的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取案件立案标准的决定〉中一些问题的说明第7条规定,侵犯公民通信自由,非法开拆或者隐匿、毁弃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根据以下不同情节分别处理:(1)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并从中窃取财物,或者窃取汇票、汇款支票,骗取汇兑数额不大的。依照刑法第49条(即本条)有关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规定从重处罚。(2)非邮电通信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并从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依照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处罚。(3)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情节严重的,并从中窃取汇票或汇款支票,冒名骗取汇兑数额较大的,应依照刑法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和诈骗罪的规定,依法实行数罪并罚。二、侵犯通信自由罪怎样判犯本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对侵犯通信自由罪充分进行认定之后,其实才能更好的判定实际行为是否构成了此罪,另外此时也要考虑到规定的立案标准问题,如果并不满足的话那么多数只能当做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从《刑法》中的规定来看,构成此罪的一般是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竞合吗?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竞合吗?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


·认罪了检察院会不予起诉吗?
      我国刑事实体法中,绝大多数犯罪都是公诉类犯罪,也就是说必须检察院提起公诉才能由法院加以审理判决。为了对犯罪人实现教育和惩罚的双重目的,刑法也规定了一些从宽处罚的情节,比如说认罪伏法。那么认罪了检察院会不予起诉吗? 一、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
      现今社会,未成年人犯罪是较为多发的社会问题。诸如未成年人抢劫、打架斗殴致人伤害或死亡等新闻有不少。我们知道,成年人犯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而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下文中将为您揭晓答案。 一、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未成年人是个比较特殊的群体,需要被社会保护,所以在法律...


·盗窃金额多少构成刑事罪
      无论是对盗窃行为定罪,还是处罚,此时都必须要充分考虑实际盗窃所得的财物数额是多少。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盗窃金额多少的才能构成相应的犯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金额多少构成刑事罪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元...


·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进行刑事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当然也是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不过,只有具有相应资格的人,才有权提起刑事申诉。同时,还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到底进行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呢? 一、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


·刑事案件退侦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退侦什么意思?退回补充侦査,是将移送起诉或审判的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检察机关,要求对案件中犯罪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部分重新侦査。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和实践,人民检察院审査案件,认为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需要补充侦査的,可自行...


·新刑法欺诈发行股票罪怎么判
      新刑法欺诈发行股票罪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


·公务员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公务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一种,因此在其有受贿行为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具有相应的情节,那此时就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之后自然需要根据规定作出处罚。那我国关于公务员受贿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务员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


·上海市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上海市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规定是什么?(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一、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的处罚一般是有期徒刑、拘役等,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 1、《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


·被告人翻供不认罪有哪些情况?
      在当今社会上发生许许多多有关于被告人翻供不认罪的案件,被告人当庭突然翻供不认罪,那么律师还能继续做有罪辩护吗?为什么被告人翻供不认罪?等等诸多问题,那么今天让我给您来详细的介绍和说明有关于被告人翻供不认罪和为什么被告人翻供不认罪?的有关问题。鉴于司法机关办案的日渐规范化、严谨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