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坏监管秩序罪怎么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怎么认定
  
  依法管理监狱,保障良好的监狱管理秩序,对于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改过自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践中,有些犯人无视监规,肆意破坏监管秩序,有的甚至成为了所谓的“牢头狱霸”,严重破坏了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对这些人,除了监狱管理部门进行教育和行政处罚外,对其中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应当予以刑事制裁。
  
  能够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人只能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即依照法定程序,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并判处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送到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的罪犯。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破坏看守所、拘留所等关押场所管理秩序的,不构成本罪。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具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1、殴打监管人员的。是指用棍棒、拳脚等对刑罚执行场所的人民警察及其他管理人员实施暴力殴打、伤害的行为;
  
  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是指公开或者暗中授意、策动、指使其他被依法关押的罪犯违反监狱的纪律和管理秩序;
  
  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是指策动、纠集多名被监管人闹事,如拒绝劳动、围攻监管人员、绝食等,扰乱监狱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正常秩序;
  
  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是指对其他被监管人进行殴打及身体上的折磨,或者指使被监管人对其他被监管人进行殴打及身体上的折磨。
  
  上述行为,都破坏了监管秩序,影响对罪犯进行监管的工作正常进行。实施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可以在监狱、拘役所,也可以在外出劳动作业的场所或者在押解途中。根据法律规定,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即多次实施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实施破坏监管秩序行为造成严重影响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才构成犯罪。对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有哪些?
  
  (一)殴打监管人员。所谓殴打,是指对监管人员实施拳打脚踢等轻微的暴力,其意在造成监管人员的肉体痛苦,一般不会造成被殴打者身体组织完整及身体器官功能的破坏。即使造成破坏,也只限于轻伤的范围。如果致人重伤甚或死亡的,则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论处。所谓监管人员,则是指在监狱、未成年犯管教年、劳动改造队、看守所、拘役所等监管场所依法对罪犯实行监督、管教的工作人员。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所谓组织,是指利用诸如劝说、利诱、蛊惑、勾引、威胁、挑拨等手段召集、纠合他人一起去实施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至于组织者本身是否实施破坏行为的实行行为以及被组织者是否实施了破坏行为,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被监管人,在这里不仅指罪犯,也包括与组织者在同一监管场所的所有被监管人员,如看守所中被依法关押、监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所谓聚众,是指聚集、纠合3人以上。所谓闹事,是指哄闹、制造事端,如围攻监管人员;煽动他人绝食、罢工、要挟干警表示抗议;不听从监管人员依法管教;随意寻衅滋事等等。本种行为只有组织者才能构成。被组织者如果实施破坏监管秩序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应当依其他行为方式而认定构成本罪。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员。所谓体罚,是指采取罚跪、罚站、罚冻、罚饿、罚晒、不许睡觉等方法给被体罚人造成肉体痛苦。所谓他人,是指除罪犯以外的其他人员,包括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的被监管人员。被殴打、体罚者,则既可以是已决罪犯,也可以是未决罪犯如一同在看守所的被拘留、逮捕的人员等。
  
  综合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要表现包括了四种情形,即殴打监管人员、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以及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若认定构成此罪的话,通常是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关于撤销缓刑,是指不再适用缓刑,对缓刑犯执行原判刑罚或者重新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撤销缓刑和缓刑撤销后对犯罪分子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


·抢劫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


·介绍他人行贿算什么罪?
      一、介绍他人行贿,构成什么罪? 介绍他人行贿,构成介绍贿赂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介绍贿赂罪和贿赂罪的区别在...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


·强奸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强奸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强奸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依照法院具体判决来承担,即接受刑罚。法定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


·拘留7天穿自己衣服吗?
      拘留7天穿自己衣服吗?拘留7天会穿统一发的外套或者马甲。《拘留所条例》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中没有被拘留人在拘抄留期间的报装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管理的需要,必须要穿上统一的服装,内衣可以自带,自带衣服不要有金属钮扣的,有拉链的最好不要带,为保证被羁押人员的安全,会把这些都剪掉...


·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


·犯抢夺罪会怎么处罚
      法律虽然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的处罚情况,但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其中,一些人为了能够不劳而获得财产,而去抢夺他人的合法财产,犯下抢夺罪。根据法律的规定,犯抢夺罪会怎么处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抢夺罪会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


·当前死刑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死刑的执行方式是什么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的氯化钾使心脏停止跳动。2、电椅:当使用电刑...


·2023年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
      2023年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 一、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判定标准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 (二)客...


·治安拘留24小时后如何处理?
      治安拘留24小时后如何处理?治安拘留是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刑事拘留是羁押在看守所,派出所是不能执行拘留的。对于在派出所待24小时应为继续盘问或传唤。24小时后,没有证据证明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让其离开,反之公安机关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或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对被盘问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