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
  
  一、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
  
  1.物证
  
  (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车辆、船只、衣帽、鞋、勒索所得的款物(包括各种外币、人民币及各种实物)等;
  
  (2)照片。
  
  2.书证
  
  主要包括有关的信件、电报、遗书、欠条、收条、保证书、协议书等。
  
  3.证人证言
  
  主要包括鉴定人证言、目击人证言、伺案犯罪嫌疑人证言、街坊邻居证言、犯罪嫌疑人及事主家属证言、同学同事证言、亲友证言、交通工具司乘人员证言、被盗婴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证言、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证言,以及其他知情人的证言等。
  
  4.被害人陈述
  
  主要表现形式为询问被绑架人及事主的询问笔录及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5.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主要表现形式为讯问笔录及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6.鉴定结论
  
  (1)法医鉴定,主要包括死亡鉴定、重伤鉴定、轻伤鉴定、血型鉴定(包括对血衣和血迹的鉴定)等;
  
  (2)痕迹鉴定,主要包括对指纹、足迹、刀痕、枪弹痕迹等的鉴定;
  
  (3)文书鉴定;
  
  (4)物品鉴定,主要包括对毛发、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的鉴定;
  
  (5)精神病鉴定,主要指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病鉴定;
  
  (6)其他有关鉴定。
  
  二、绑架罪外在特点有哪些
  
  第一,犯罪嫌疑人较熟悉被害人与事主的情况,一般系熟人犯罪。具体说来,绑架犯罪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或事主多数有过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对被害人或事主的家庭情况,尤其是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住所、出入路线、生活规律和体貌特征、联络方法都比较熟悉,或者有相当的了解,有的是由了解被害人与事主情况的人向犯罪分子提供情况,勾结犯罪。
  
  第二,绑架犯罪多数系预谋犯罪,有一个犯罪的策划和准备过程。在绑架犯罪中,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犯罪目的,避免暴露行迹,一般都要对犯罪对象、犯罪的时间、地点,藏匿人质的地点、犯罪得逞后的脱逃方法等作过精心的考虑和策划,有的甚至经过实地考察,为犯罪积极创造条件,属预谋犯罪。
  
  第三,绑架犯罪多系共同犯罪、团伙犯罪或有组织犯罪。由于绑架犯罪的复杂性,单一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无法单独完成。因此,绑架犯罪多表现为共同犯罪、团伙犯罪或有组织犯罪等犯罪形式,在犯罪过程中各人有明确的分工,在犯罪中有主有次,即有指挥者、策划者、领导者,亦有实施者、随从者。
  
  第四,绑架犯罪多系持续犯罪,即犯罪嫌疑人从开始采取措施绑架他人到完全控制被害人并向事主发出信息,提出交换条件都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一般是从几小时到几天不等。
  
  第五,绑架犯罪一般都有两个以上的现场,即实施绑架的犯罪现场、藏匿人质的犯罪现场和交易现场等多个犯罪现场。
  
  因为绑架罪属于重罪,所以在定罪量刑的时候就会格外的小心谨慎,争取不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而要是在绑架的过程中有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或者造成了被绑架人死亡的话,那么这些情况下是直接对罪犯判处死刑的,同时还会没收个人财产。
  
  


·销赃罪已退赃物怎么判
      已退赃会酌情减刑,具体视情况而定。若情节较轻,则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减轻处罚;若情节较重,则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基础上减轻处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


·单位受贿罪法律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
      从古至今,国家公职人员的收贿受贿情况都是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我国法律对于单位受贿罪法律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收取财物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尚未实现,可构成受贿罪吗?律图小编整理了受贿罪的相关内容,可供参考。一、单位受贿罪法律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是...


·走私冻牛肉构成非法经营罪么
      走私冻牛肉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是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冻牛肉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3—10年);偷逃应缴税额在二...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信息披露违规罪的判罪标准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和股东、社会公众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1、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法院对敲诈勒索罪如何裁判
      法院对敲诈勒索罪如何裁判?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敲诈勒索公私...


·刑诉法回避规定2023年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办案人员和案件当事人有密切关系,则办案人员应当回避,这样也是为了保证司法公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特别有一个章节对回避进行了规定,那么,刑诉法回避规定2017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刑诉法回...


·完全无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完全无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包括一类...


·刑事辩护类型包括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以下3种: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


·认罪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犯罪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是有的犯罪人员由于年龄或者不知道相关的法律知识,不具备犯罪的法律行为。因此写认罪具结书来表达自己的认罪行为。但是什么是认罪具结书?认罪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细节?这就涉及到本文要点,就由我们为您讲解。 一、认证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


·犯罪者被批准逮捕找律师有用吗
      一、犯罪者被批准逮捕找律师有用吗 有用, (1)提供相关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会见犯罪嫌疑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具体要求。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