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因为工伤劳动关系解除后有那些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如果因工受伤不能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于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职工因工伤劳动关系解除后有那些赔偿?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后续发生的医疗费用企业是否承担?让我们通过下文听听我们带来的相关内容。
  
  一、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的情形
  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职工因为工伤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因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属于非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的三种解除属于法定特例,除了必须按服务1年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外,各有特殊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类的,必须经过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支付不少于本人6个月的工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更改合同达成一致”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的经济补偿不以12个月的工资为限。
  三、解除劳动关系后,职工后续发生的医疗费用企业是否承担?
  针对这个说法,有以下四种观点:1、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后续治疗费。2、工伤职工受伤是在工作期间受伤,所发生的治疗费用是发生工伤后的延续治疗,后续治疗费用都应由用人单位承担。3、工伤职工后续治疗费用的承担以超出医疗补助部分为限,如果工伤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足以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应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就超出医疗补助金的范围的部分予以承担。4、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工伤职工可以自愿书面申请不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治疗该工伤部位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如果后续工伤治疗费用数额巨大,已远远超出工伤职工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数额,则应赋予劳动者合法合理的救济手段,而不能一概不予给付,否则有悖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对工伤职工是不公平的。由此可见,职工因工伤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非过失辞退的范畴。针对职工因工伤劳动关系解除后有那些赔偿,一般包括合理范围内的后续医疗费、不少于6个月的工资和按照职工实际工作年限给于的经济赔偿金。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职工是可以进行投诉的,来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后平不上级
      您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都会依法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是解决了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就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但是也会出现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后平不上级的情形,对于这类情况,亲身经历过的人都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造成了利益受损。为了帮助您了解如何处理问题,我们这就详细阐述。 ...


·一、退休工人有没有误工费?
      一、退休工人有没有误工费? 是有的; 退休年龄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不予支持;对受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因损害而导致其误工收入减少的,误工费则应综合多种因素酌定。 从...


·企业可以聘请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吗?
      企业可以聘请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吗 一、企业可以聘请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吗 普通员工不行,如果员工同时也被任职为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什么是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关系是我们很多大学生刚步入社会找工作时需要了解的知识,通俗的说劳动关系是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的关系,这关系到员工能否在企业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下面,我们就为你们介绍一下什么是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


·一、打临时工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打临时工随时可以辞职吗?临时工,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辞职时间规定,但作为一个社会人若是要离职除因特殊情况例,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等不可预知的情况,也是要提前向用人单位打一个招呼的,以便用人单提前安排接替的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


·高检抗诉申请书劳动争议的解决
      高检抗诉申请书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基本概念 1、抗诉申请书 是指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其他公民,不服尚未生效或者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或裁定,或者不服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使该案进入二审或审判监督程序,通过人民...


·试用期辞退需要提前几天通知
      试用期辞退需要提前几天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规定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规定是什么样的? 工程不管是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还是消防工程都是非常的复杂的,而且这些工程由于建成之后会涉及到广大人民的利益,所以对于这些工程的检验也是非常的严格的,而且对于这些工程的检验问题国家还制定了相关的检验规定,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规定是什么样的...


·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一、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构成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从反面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


·工程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工程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工程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工程诈骗罪需要的证据包括签署的工程合同、证明没有获得工程款的材料以及已经与对方失去联系等。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也是可以提供的诈骗的证据。 具体需要的证据如下: 《刑法...


·资金紧张用工资贷款怎么贷?
      资金紧张用工资贷款怎么贷? 资金紧张用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用于个人消费需求的保证贷款,无需担保。各个银行对于个人工资贷款的相关规定不尽一致,这里以民生银行“薪加薪”个人工资保证贷款为例,对个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