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定盗窃未遂怎么判刑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认定盗窃未遂怎么判刑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未遂,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并不是必然会从轻,具体怎么判,要看其他情节。二、盗窃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未遂时,受到刑事处罚是有条件限制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要进行积极举证,证明自己不属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举证要点、证据收集、辩护方向等问题,您可以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而要是可以认定属于盗窃未遂的话,那么对罪犯来讲无疑是很有利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强奸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一、强奸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强奸犯属于行为犯。但在司法实践中其也具有结果犯的特征,比如其危害的后果(结果)会决定其承担刑事处罚的程度有明显差异,如果强奸幼女,暴力强奸,至被害人死亡或严重的伤害后果等从重加重处罚情节,就具有了结果犯的属性。二、行为犯和结果...


·失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失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失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主体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 2、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害的是国家机...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活动的本意就是要去揭露和证实当时的犯罪行为的一个真实的状态的,所以原告和被告方在阐述和提供相关证据内容的时候,如果某些不太合适的人员在场就很有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可以申请回避,而且,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还有其他方面的规定。...


·一、驾驶人员醉驾被关多久判刑?
      一、驾驶人员醉驾被关多久判刑?醉驾一般关一个月左右才会判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车如果没有造成事故的,按危险驾驶处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是六个月以下。(2)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


·死刑复核的方式具体又包括了哪些
      死刑是剥夺人生命最严厉的刑罚,因此在判处死刑以后国家设定了死刑复核程序,以防止发生错案,错误剥夺人的生命。那么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是死刑复核呢?而这个死刑复核的方式具体又包括了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


·犯罪中止法律认定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法律认定是怎样的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


·打架致人轻微伤拘留后还赔钱吗?
      打架致人轻微伤拘留后还赔钱吗? 在打架的过程中,难免会给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而此时除了会受到处罚外,还会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那一般打架致人轻微伤拘留后还赔钱吗?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内容,毕竟此时已经受到了处罚,多数人认为就不需要赔偿了。那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将在下文中...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


·相关的未成年犯强奸罪判刑吗
      相关的未成年犯强奸罪判刑吗 一、相关的未成年犯强奸罪判刑吗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


·妨害植物防疫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妨害植物防疫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聚众斗殴罪可申请缓刑吗?
      聚众斗殴罪可申请缓刑吗? 一、聚众斗殴罪可申请缓刑吗? 如符合刑法修正案八的缓刑的条件,可申请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有关缓刑的条款如下: 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