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整合资源,通常会采取公司并购的形式。那么上市公司并购有几种模式?这几种上市公司并购模式的优势和劣势分别是什么?针对这些专业性问题,我们查阅了有关资料,在下文给您进行了详细说明。
   一、由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
  1、优势
  可以直接由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并购,无需使用现金作为支付对价;利润可以直接在上市公司报表中反映。
  2、劣势
  在企业市值低时,对股权稀释比例较高;上市公司作为主体直接展开并购,牵扯上市公司的决策流程、公司治理、保密性、风险承受、财务损益等因素,比较麻烦;并购后业务利润未按预期释放,影响上市公司利润。
   二、由大股东成立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
  1、优势
  不直接在股份公司层面稀释股权;未来如果子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可将资产注入至股份公司;通过此结构在控股股东旗下设立一个项目“蓄水池”,公司可根据资本市场周期、股份公司业绩情况以及子业务经营情况有选择的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更具主动权;可以在子公司层面上开放股权,对被并购企业的管理团队而言,未来如果经营良好,可以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从而实现股权增值或直接在上市公司层面持股,实现上市,具有较高的激励效果。
  2、劣势
  规模有限,如成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则需要大股东出资较大金额,如非控股则大股东丧失控制权;子公司或项目业绩不能纳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使得并购后不能对上市公司报表产生积极影响;公司需成立专门的并购团队开展项目扫描、并购谈判、交易结构设计等,对公司投资并购能力和人才储备要求较高。
   三、由大股东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
  除模式二所列优势外,还具有以下优势:
  1、优势
  大股东只需出资一部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或政府资本展开产业投资并购;可以通过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合作解决并购能力问题、投后管理问题等;可以通过基金结构设计实现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决策,或掌握更多的决策权。
  2、劣势
  大股东品牌力、信誉、影响力等较弱,可募集资金额规模可能受限;前期需要大股东出资启动,对大股东的出资有一定的要求。
   四、由上市公司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长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
  除具备模式二、模式三的优势外,还具备以下优势:
  1、优势
  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力、影响力、信誉等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与政府资本,更容易募集资金;上市公司的资金比较充裕,便于启动基金;不直接在股份公司层面稀释股权;可以通过股权比例和结构设计将投资的子公司业绩纳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
  2、劣势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与国外有很大不同,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很少是基金投资人,因此能够依托大股东力量与上市公司形成模式三中所述产融互动模式的公司非常少。而伴随我国私募基金以及并购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成熟,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与私募基金合作成立并购基金展开对外投资和收购,由并购基金扮演上市公司产业孵化器的角色,提前锁定具有战略意义的优质资源,待培育成熟后再注入上市公司。
  通过上文,我们详细介绍了上市公司进行并购的四种模式,并且针对这四种公司并购模式分别列出了优缺点。每种模式都不是完美的,都有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上市公司并购业务负责人要结合自身公司情况,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并购模式,充分发挥并购的优势,做大企业规模和效益


·公司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公司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算1、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和我国的公司法之间不存在着高低贵贱之分,两部法律可以说对我国的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只能说公司法相较于合伙企业法来说所针对的具体的商事主体是有所差别的。下面本站我们将详细的给相关群体来介绍一下,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增资?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增资?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质押后增资可以吗 股权质押之后可以进行公司增资。 二、公司增资流程 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其公司执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内资咨询柜台领取。当天完成 2、领取表格时,工商局中相关人...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是什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法人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直到程序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后,才归于消灭。那么,法律法规吊销营业执照方面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营业执照只是公司营业资格的一种表征,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取消了公司的...


·有限公司注册要几个人,公司法人有几个
      有限公司注册要几个人,公司法人有几个一、有限公司注册要几个人?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两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只保留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人这三个职位。如果需要设立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人员不得小于三人,监事会人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董事...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 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办法是主要内容是什么?
      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办法是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现在不少企业都是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内部的资金问题的,但是您都知道,现在一个企业想要进行融资的话,那么是需要有一定的担保企业来给融资企业进行担保的,当然由于担保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所以需要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来进行管理,那么企业融...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企业在何时会再次发行股票的情形,其实发行股票即是一种融资行为,成为股权融资。融资的目的在于缓解资金紧张的现状,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企业资金具有确定性,不可随意增减,那么,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 一、企业融资...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才行?
      不同地区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都可以在当地的政务中心网站中下载,其中表格中包含分公司名称、营业场所、邮政编码、负责人、联系电话、公司名称、注册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申请副本数量等内容。最后一栏是“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


·企业融资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企业融资申请书范本怎么写?企业融资是一种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对资金扩张很有用处的手段,也是现代企业中越来越被各企业采用的方法。在企业融资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就是一份企业融资申请书,基于此,我们为您整理了企业融资申请书范本如下,供您参阅,希望能对您的企业融资申请书的书写起到切切实实的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