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在继承人方面有明确的继承顺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在继承人方面有明确的继承顺序,在继承人属于同一个继承顺序的情况下,是可以在遗产分配上享有平等分配的待遇。但是我国是一个保护弱势群体的国家。在有继承人能够赡养老人以及能做到尊老爱幼方面的也是有些特殊考虑的。如果在同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在各方面都表现的基本一致,这种情况下对于遗产的分配是所有的继承人都享有平等的份额,会去平等的分配遗产。但是在有些情况下遗产的分配不是所有的继承人都回享有均等的份额,即不会对遗产进行平等的分配。其具体的情况包括:1. 如果在继承人中,有对生活不能自理以及其生活情况特别困难的这种情况下,在对遗产进行分配时可以出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照,可以分配给该继承人多一点的份额。2. 如果有多个继承人,若在继承人中仅仅有其中的一个或者其中的几个继承人做到了主要赡养被继承人的职责,其他的继承人没有尽到主要赡养职责的情况下,可以给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多分配一些份额。3. 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养育条件的或者是有养育能力的情况下,继承人没有尽到自己的养育责任,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少给该继承人分配点遗产份额甚至是可以不分配。4. 如果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商量之后,全部都同意对遗产的分配可以不平均分配的情况下,就可以不平均分配。5. 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分配遗产的时候,如果是通过遗嘱方式来继承的话,则这个时候其实对遗产的分配可能就会出现不同的情况,毕竟这个时候就会严格按照生效遗嘱的内容来分配,不再将就均等分配了。
  
  
  


·一、夫妻没有子女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夫妻没有子女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样的? 没有子女的第一顺序:配偶、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如果父亲在孩子尚未出生之前就去世的话,此时母亲正怀孩子的,那该孩子就会成为遗腹子。通常此时对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给胎儿保留相应的继承分割,然后根据之后其出生的情况进行处理。究竟日后保留的胎儿继承份额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


·财产继承分割公式是怎么样的?
      财产继承分割公式是怎么样的?财产继承分割公式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平均的获得财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


·自书遗嘱委托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自书遗嘱委托人可以是继承人吗?自书遗嘱委托人可以是继承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儿女是可以以法定继承人身份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中没...


·丈夫过世后的财产归谁继承?
      丈夫过世后的财产归谁继承?1、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父母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


·什么样的人不能继承遗产,继承人要满足什么资格
      在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我们通常了解的都是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可能从来没有想过什么样的人不能继承遗产,也就是继承人的资格问题。如果从法律上认定不能继承遗产的话,那么当然就不能享有继承权。 一、继承人的资格 依我国《继承法》,继承人有以下两种:(1)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直接按法...


·对于放弃继承怎样办手续?
      对于放弃继承怎样办手续? 一、 对于放弃继承怎样办手续? 放弃继承的手续,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继承者放弃继承是赠与吗?
      继承者放弃继承是赠与吗?不是算赠与的;要么先继承,再赠与;或者就不继承也不赠与;而不能是同时不继承,又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权遗赠后两个月...


·商业保险继承人可以改吗?
      商业保险继承人可以改吗?可以,1、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被变更。因为受益人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条件产生的权利人,因此法律赋予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的权利。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人身保险受益人。被保险人可以撤销原指定的受益人和增加新的受益人,还可以变更受益人的受益份额和受益顺序。2...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