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企业不给职工劳动合同怎么办理退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企业不给职工劳动合同怎么办理退休?
  
  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如何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3、退休申报:
  
  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
  
  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
  
  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企业不给职工办理退休的,这是很明显的违法的最基本的劳动法,而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是有权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且一般到达了退休年龄,企业家必须要帮职工办理退休的一切手续,这样也避免引起各种纠纷。
  
  
  
  


·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保障工程的质量,我国有关部门根据我国的建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了我国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不同的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对企业的要求不同,同时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不同可以承包的范围也不同,所有的市政工程都必须在自身等级...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一、施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如下: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过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


·西安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期限是多少天?
      西安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期限是多少天? (一)工伤认定期限: 1、视同工伤(48小时):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 2、认定时效(30日/1年):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


·一、未买社保随时辞职是否合法?
      一、未买社保随时辞职是否合法? 合法,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您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可能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过有的人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之后得到的结果并不是十分的满意。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总会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些地方做的确实不是很好,现在我们就来看一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


·北京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北京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受理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劳动争议问题,所以劳动仲裁一般都是由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的。就比如说在北京市范围内的企业,如果和员工发生劳动争议以后,就需要有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工作流程展开劳动仲裁。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认识一...


·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很清楚,一般劳动者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都是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才能叫恢复劳动关系,对于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和方法很多人不是特别清楚,下面就让律师我们来为您做相关资料整理吧。 一、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 (一)主...


·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
      工作过程中,劳动者是很容易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争议的,而要是发现之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对争议的处理可能就有点麻烦了。不过此时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举证,那到底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举证?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举证 目前有许...


·企业采取什么途径辞退老员工?
      企业采取什么途径辞退老员工?企业辞退老员工一般会采取预告性辞退的方式。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


·工伤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经过工伤认定确定劳动者遭受的损害是工伤事故之后,需要对实际的损害作出伤残等级鉴定才行,这样确定了造成的损害情况自然也才好作出相应的赔偿。那这个工伤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 伤残...


·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童工由于其身体发育并不完全,而且在工作经验及应急处理问题等发面是远远落后于成年工人的,所以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很容易便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有些可能会致残,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造成死亡,那么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一、赔偿标准 2011年1月1日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