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不同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犯罪主体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在性质上属于单位犯罪。而贪污罪的主体在性质上属于自然人犯罪。(二)、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单位集体意志支配下的故意,体现的是单位的整体意志,有的人虽分得了财物但并未直接参与具体私分行为;而贪污罪则是个人的故意,一般是为了个人私利,在共同贪污中,每个成员均具有贪污的故意并参与了贪污行为。(三)、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不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物和其他公共财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一切公共财物,贪污罪的对象范围明显宽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象范围。(四)、二者的处罚方法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在追究责任时,只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而不处罚单位,对分得国有资产的职工或其他人员则一般采取追缴赃款的方式。而贪污罪则追究所有参与犯罪行为人员的刑事责任,而且,贪污罪的处罚比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更重。私分国有资产罪其实是很特殊的,因为法律中规定此罪只能是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等构成。换言之如果是自然人的话,那么是不能认定构成此罪的,另外公司、企业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也是无法认定为此罪。另外,此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要求“明知”,不明知的不是犯罪。
  
  
  


·抢夺罪致人死亡是如何认定的
      抢夺罪往往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抢夺的过程中,不幸造成了受害人死亡,这种行为该如何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一下。 一、抢夺致人死亡是如何认定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


·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立案,逮捕犯罪嫌疑人,证据收集充分的,由检察院起诉,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会有量刑意见,有时候是建议数罪并罚。那么,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哪些?法院在判决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原则,比如吸收原则等,具体详细内容,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


·遗弃几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也在进行道德教育,因为很多事情是法律没有办法来很好的结局,特别是如今的赡养父母以及抚养孩子问题上,法律很难做到公平公正,事件的复杂性导致需要道德来约束,对于遗弃的罪行我国法规也有相关的规定,那遗弃几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遗弃家庭成员时间规...


·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 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


·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针对社会各种犯罪现象,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刑事诉讼法的存在就是为了降低和防止公民的实施犯罪行为,虽然没有完全防止但是也有了一些明显的效果,所以法律要求公民遵纪守法,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


·防卫过当的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在生活当中,当我们被别人进行伤害的时候,法院赋予我国公民都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但是我国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权的时候,一定要有所分寸,因为如果防卫过当的话,对自己是很不利的。防卫过当法院也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防卫过当的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一、防卫过当的...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怎么对盗窃罪量刑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入罪条件进行了修改,公民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直接就会构成盗窃罪。但是盗窃数额依然对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有重要作用,所以我国也对盗窃罪作出了立案标准的规定,那究竟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什么是犯罪预备应当如何定罪?
      什么是犯罪预备应当如何定罪?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


·犯罪未遂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吗?
      犯罪未遂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吗?不能法律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犯罪嫌疑人涉黄是不是不能缓刑?
      犯罪嫌疑人涉黄是不是不能缓刑?根据涉黄犯罪的判决结果而定,符合条件的才可以适用于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


·择一从重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择一从重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之间主要的区别就是:数罪并罚会将所犯的全部有期刑加起来,与最高刑相比,取一个合适的刑期数值;但是罚金刑直接加起来即可。择一重罪就是选择所犯的罪要承担的处罚中最重的一个,进行处罚。联系就是都是犯了多个罪名。数罪并罚的适用和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