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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自诉范本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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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执罪自诉范本是怎么样的?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具体的诉讼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________
  
  
  代书人: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附:本诉讼副本_____份
  
  
  
  
  
  拒执罪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
  
  
  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直接损害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法院裁判权威和执行权威,在破坏了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的同时;间接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客观方面
  
  
  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拒执罪是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秩序,在确切的证据下,也不认罪的人是需要受到更严重的处罚,拒绝不认罪的人不仅减轻不到自己的刑法,而且还要加重,所以,在犯了错的情况下一定要认真的检讨,承担起该有的责任,知错就改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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