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只有违法侵权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并不违法,即使给他人权益造成损害,也不由国家负责赔偿。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负担,只有当这种影响违法之时,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对此国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国家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指违反实定法,还包括违反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违反法律上对国家机关的要求,还包括违反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确定。总之,只要能够证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或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即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被授予的职权只限于行政职权,不包括司法职权)。(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即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的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首先,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国家只对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之外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纵然违法,只能对行为人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不能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其次,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职务行为只有在违法的情况下才会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如果是合法的职务行为,引起的是国家补偿,而非国家赔偿。所谓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行使职权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结果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既定的客观损害。即有损害,才会有赔偿。并且,损害结果只有具备以下特征,才可以获得国家赔偿:①合法权益的损害具有现实性,即已经发生的、现实的,而不是未来的、主观臆想的;②损害必须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③损害必须是直接损害,而不包括间接损害。(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职务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的行为的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必然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只有两者之间具有这种联系,国家才负责赔偿。因此,只有以上四个要件均具备时,国家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要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就是国家机关产生了违法行为,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产生,则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另外还有四个构成要件,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存在侵权行为,并且对公民产生了损害,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存在的,否则国家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检察院批捕后会不会通知家属 ?
      一、检察院批捕后会不会通知家属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者释放),作为家属可以向当时负责的承办民警了解案情进展,当然如果有委托律师,公安会联系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再由律师来通知到家属。二、《...


·怎么区分拐卖妇女和介绍婚姻索财
      怎么区分拐卖妇女和介绍婚姻索财 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条件: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的女性。这里的妇女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既可以是与行为人无任何关系的,也可以...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就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与财产进行处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属于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支付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取决于父母的收入水平,孩子的实际支出,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抚养费还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的协议书并没有多大...


·离婚法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划分的
      离婚必然伴随着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就是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中,女方先提出离婚,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下面下边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关于离婚法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划分的相关法律法规。 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不在于谁先...


·一、无效婚姻子女是否赡养义务要承担?
      一、无效婚姻子女是否赡养义务要承担? 无效婚姻子女肯定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


·一、在我国离婚了一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在我国离婚了一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


·法律条例上重婚有哪些证据
      一,法律条例上重婚有哪些证据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证明重婚罪的相关证据有: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


·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吗 离婚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内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了,最终走上了离婚的道路。而此时由于一方具有过错,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就会要求同时做出赔偿,那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吗 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


·两个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当婚姻走向尽头时,离婚最重要的事就是尽量给孩子减轻伤害。不少家庭都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在离婚中情况又有点特殊,需要考虑的是两个孩子怎样才能够尽量减轻伤害,那么,两个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够最大程度的保护孩子的权益,让孩子少受伤害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自愿离婚协议书...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什么,如何进行离婚前财产公证
      妻在法律上具有合法关系,当夫妻关系破裂在法律上解除时,财产成为一个巨大问题。那么离婚财产一般在什么时候需要公证呢?离婚前财产公证具体是指什么呢?我们来详细阅读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前财产公证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