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有哪些
  
  在接手建筑工程项目时,为了防止超出预算,常常要计算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来作为整体预算的依据,那么计算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有哪些?对建筑工程整体有什么意义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有哪些,帮助您详细了解。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
  
  1、预算定额的作用
  
  1、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和控制建筑安装工程照价的基本依据。
  
  2、是施工企业编制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需要量计划,统计完成工程量,考核工程成本,实行经济核算的依据。
  
  3、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对新结构、新材料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
  
  4、是合理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依据。
  
  5、是建设单位和银行拨付工程价款、建设资金贷款和竣工决结(决)算的依据。
  
  6、是编制地区单位估价表、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的基础资料。
  
  2、预算定额的性质
  
  1、 科学性
  
  定额的科学性,表现为定额的编制是在认真研究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遵循客观规律的要求,用科学方法确定各项消耗量标准。所确定的定额水平,是大多数企业和职工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平均先进水平。
  
  2、 法令性
  
  定额的法令性,是指定额一经国家、地方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颁发,各地区及有关施工企业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定额的内容和水平。定额的法令性保证了建筑工程统一的造价与核算尺度。
  
  3、群众性
  
  定额的拟定和执行,都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定额的拟定,通常采取工人、技术人员和专职定额人员三结合方式。使拟定定额时能够从实际出发,反映建筑安装工人的实际水平,并保持一定的先进性,使定额容易为广大职工所掌握。
  
  4、稳定性和时效性
  
  建筑工程定额中的任何一种定额,在一段时期内都表现出稳定的状态。根据具体情况不同,稳定的时间有长有短,一般在5~10年之间。但是,任何一种建筑工程定额,都只能反映一定时期的生产力水平,当生产力向前发展了,定额就会变得陈旧。所以,建筑工程定额在具有稳定性特点的同时,也具有显著的时效性。当定额不能起到它应有作用的时候,建筑工程定额就要重新修订了。
  
  建筑工程定额反映一定社会生产水平条件下的建筑产品(工程)生产和生产耗费之间的数量关系,同时也反映着建筑产品生产和生产耗费之间的质量关系,一定时期的定额,反映一定时期的建筑产品(工程)生产机械化程度和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建筑技术的发展水平和质量验收标准水平。随着我国建筑生产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各种资料的消耗量,必然会有所降低,产品质量及劳动生产率会有所提高。因此,定额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但在一定时期内,又必须相对稳定的。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有哪些的介绍,提前计算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可以节约成本,也是整个工程经济分析的依据,是建筑工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不能忽视,避免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怎么填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怎么填 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


·我们一般常说的劳务关系指的是两个或者是超过了两个
      我们一般常说的劳务关系指的是两个或者是超过了两个的一个平等主体,双方通过相应的劳务合同从而建立的一种据有相关的法律效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一份劳务合同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进行表达,也可以通过口头形式或者是其它形那么双方当事人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面,劳动者那一方死亡应该怎么进行赔偿...


·在我国工伤鉴定得多长时间出结果?
      在我国工伤鉴定得多长时间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认定材料 1...


·被辞退员工如何要求上班4天赔偿?
      被辞退员工如何要求上班4天赔偿?劳动者被用人单位突然辞退,这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事情。法律法规中也包含了有关相应的保障。第一,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实际上,涵盖了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


·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1、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 2、可以按预付款,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现实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应用,还可以用...


·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收受报酬为目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是受贿,敢于贪腐受贿的行为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国家工作人员能否利用自己的知识、技术等优势为他人提供有偿的劳动服务呢,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呢?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第一,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行为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是否存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记录;是否存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记录。第二,当事人适格...


·国家工程质量罚款标准是什么?
      国家工程质量罚款标准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减缓的。工程的质量问题在危害人们的人身安全,所以应该对工程的质量多加关注。国家专门制定了国家工程质量罚款标准,这个标准主要就是用来减少工程建筑中的质量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处罚...


·一、企业不给职工劳动合同怎么办理退休?
      一、企业不给职工劳动合同怎么办理退休? 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


·拖欠工资欠条怎么打
      拖欠工资欠条要包含以下内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欠款的数额,用途;是否给付利息;是否约定还款日期;债务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书写欠条的时间。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公司今因(原因)欠同志月工资,共计人民币元整。逾期不支付的,按每日%利息支付。特立此据。落款人:某某公司(...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多久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加班,但此时加班也是有限度的,而不能任由单位随意安排加班时间,这样无疑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那通常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多久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多久 用人单位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