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中受伤可要求那些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中受伤可要求那些赔偿?
  
  1、公民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2、如果公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停尸费、亲属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
  
  2、对人身损害 ,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偿一定的抚恤金。
  
  3、按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的原则。即几方当事人均负有交通事故责任时,要按照各自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4、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责任的原则。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总额最高不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
  
  5、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仅要考虑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还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三、交通事故死亡的理赔程序是什么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驾驶员在道路上行使时,难免会因为一些疏忽或者其他原因而造成交通事故,如果在出现了交通事故中出现了人员伤亡等情况,在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定责后,事故的责任方也是必须为受害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具体的金额会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和计算的。
  
  


·车上责任险不计免赔是什么?
      车上责任险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一、车上责任险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 ? 汽车保险里的“不计免赔险”,正式名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 二、不计免赔如何投保? 目前除了不用投保不计免...


·公司法人死亡变换法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在设立之后,将在一定的期限之内,享有公司法人的身份,但是并非是所有的企业单位都可以自然消亡,也存在着在存续期间,被其他的单位兼并的情形,对于公司法人死亡变换法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若不提出变更请求,属于触犯法律的行为。 一、什么是法人? 企业的法人是指的企业,而法人代表才是...


·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
      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 一、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 1、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


·一、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么做伤残鉴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么做伤残鉴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在治疗结束后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做伤残鉴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机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校车超员应该怎样进行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校车超员应该怎样进行处罚?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也是越来越繁忙,有的甚至照顾不到孩子,因此,校车业务给广您长提供了方便。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校车是超员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校车超员应该怎样进行处罚?那么,接下...


·卖车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卖车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购车合同违约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


·骑车人违章不愿接受处罚怎么办
      骑车人违章不愿接受处罚怎么办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违法信息通知单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交通警察(交警队)发出的违法行为处罚通知单,另一种是城市监察大队(城管局)发出的违法行为(违章停车)处罚通知单。全国范围广,处理方式方法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在同一个地点办理违法处理,但是大多数地方不在同...


·法院拍卖车通知本人吗
      一般来说会通知车主。法院拍卖就是指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法院拍卖前应当通知当事人。《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误工费要赔吗?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误工费要赔吗一般不支持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二、交通事故误工费需哪些证明1、关...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一、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


·购房契税在哪交2023?
      购房契税在哪交1、根据国家规定是契税交给当地的税务部门,通常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必须要完成契税的缴纳工作。如果购买的是新房,凭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契税缴纳手续。2、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则须提供以下资料方可办理契税缴纳手续:买卖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