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容留他人吸毒罪新规要如何判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容留他人吸毒罪新规要如何判刑我国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并处罚金,根据具体的情节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从重处罚也是在这个幅度内从重,不会超过三年。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三、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行为认定容留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由于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因此这里的场所应有比较严格的限制,专指那些为吸毒者准备的比较固定的场所,具体表现为场所的规模性和服务对象的群体性,如人们通常所说的地下烟馆或变相烟馆,以及某些宾馆、饭店、舞厅等营业性场所。而毒友间利用自己住所、交通工具或开房间等临时性场所相互容留吸毒,他们危害的仅仅是自己的身体健康,而不危及社会和他人,不能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论处,否则会造成现实中容留他人案件数量的不断攀升,与立法宗旨相悖。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如果此时并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不能按照犯罪来处理,只能当做一般的违法行为,给予行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至于构成犯罪的量刑,《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泄漏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近年来,侵害或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处于高发态势,既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又往往会滋生出许多与电信、网络等存在密切关联的其他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日益突出,必须依法予以惩治。因此,我国刑法对泄漏个人信息罪作了相关规定,那么,泄漏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


·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吗
      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吗?1、拐卖儿童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拐骗行为,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从而使该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究。2、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拘役最低多少天 拘役的适用于哪些对象
      罪犯如果是被判拘役的话,则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里面执行刑罚。从这点上来看,其实拘役的强度就远低于有期徒刑的。而在刑期上面,拘役也没有有期徒刑的刑期那么长,那法律中规定拘役最低多少天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的适用于哪些对象?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


·刑法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该行为定性为犯罪,并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那么刑法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 l...


·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都可以看到,法院的判决下来之后当事人不服而提起申诉的情形,那么到底申诉有没有效果,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来跟您聊聊刑事案件申诉的相关知识,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 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进行刑事申诉之后,法院必须对申诉进...


·判决未生效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判决未生效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一、判决未生效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后,是不受羁押期限限制的,法院作出判决后先行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


·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新罪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新罪怎么处理 一、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新罪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


·司机醉驾会被判死刑吗
      一、司机醉驾会被判死刑吗根据《刑法》规定,醉驾后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涉及3个不同的罪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依次加重。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是人们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作出了回应,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


·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
      一、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指定辨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当某些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时,法院需要为他提供指定辩护人。那么,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有什么区别?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指定辨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


·法院在对涉嫌醉驾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宣判以后,就会正式对其收监关
      法院在对涉嫌醉驾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宣判以后,就会正式对其收监关押。醉驾的当事人都是要被关押在收监的地方依法执行法院的判决的,在此期间,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是受到限制的。这一点在我国全国各地都一样,就比如说成都,成都有些醉驾的司机和其家属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成都醉驾关押什么地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