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可以不给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可以不给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吗?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二、离婚抚养费解决办法有哪些?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决。
  
  三、离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综上所述,抚养小孩是父母的义务,双方离婚后,小孩由一方抚养,而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至于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有几种,包括失去劳动能力、被判刑没有收入的等。不给的话应该订立一份协议书来明确。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会判多长时间?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会判多长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


·抚养权
      抚养权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单位能查到离婚吗
      不能,用人单位无权查询员工婚姻状况,但用人单位可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


·夫妻的共同财产怎样公证?
      夫妻的共同财产怎样公证?(一)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


·私生子母亲可以放弃抚养权么
      对于私生子的意思想必您都很清楚,指的就是未婚生的孩子或者是离婚出轨之后生育的孩子。私生子在我国是一种带有贬义的说法。那么很多人对于私生子的权利问题存在着困惑,尤其是关于私生子母亲可以放弃抚养权么的问题众说不一,一起来下文中寻找答案吧。 一、私生子母亲可以放弃抚养权么? 私生子...


·成年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
      原则上,父母抚养子女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也就是说在18周岁以后可以不用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但现实之中,有的人却在成年之后依旧伸手向父母要钱,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已满18周岁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成年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多少天?
      一、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多少天   离婚后当事人认为法院对财产分配不公的,可以在十五日内上诉。但只适用于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情形。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十天。   二、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重新起诉吗? ...


·一、离婚诉讼涉及财产计算律师费是怎样的?
      一、离婚诉讼涉及财产计算律师费是怎样的? 1、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


·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
      在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一方不满足结婚条件的话,这时一般工作人员也是不会予以办理结婚登记的,自然男女的婚姻关系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那像这样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


·离异再婚必须改户口本吗
      离异再婚必须改户口本吗 一、离异再婚必须改户口本吗 离异后,如果再婚的话,再婚之前应将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改为“离异”。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