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产在五十万以上的离婚案件,最好是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起草。对于对方聘请律师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在签署时一定要慎重考虑,离婚协议书与平常的经济合同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会有伏笔和陷阱,在盲目签署且该协议生效后,自己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2、财产数额较大时可另行制定《财产分割协议书》在财产分割协议中可以详细的约定财产的名称(房产、股票、股份、存款、车辆)、数量、价值、归属等,需要办理过户的约定过户的时间、地点、逾期办理的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条款,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载明生效条款和财产方面的违约责任条款、特别声明条款由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离婚协议书》的具体生效时间,例如,是已经签订立即生效,还是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且办理完离婚手续时生效。违约责任主要是指财产的分割与过户方面,是否离婚、子女抚养等涉及身份的问题很难通过设定违约责任加以规范。4、进行公证或双方委托律师见证。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主要是涉及到财产分割部门,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等涉及身份的部分一般不属于公证的范畴,且公证机关证明的内容大多是双方在公证人员面前签字,证明签字行为的真实性,进行离婚协议的公证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5、签好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到法院办理诉前调解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之后,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在我国,离婚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中,协议离婚因为方便、快捷、隐密而为很多离婚当事人选择。而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财产和孩子问题作出约定。而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也是有一些问题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这样才能通过该协议,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精神病人能登记结婚吗?
      作为精神病人需要经过专业医疗机构的鉴定,才能确定具体是几级精神病。其中有些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是完全有问题的,但有部分却是时而清醒时而糊涂。那对于精神病人能登记结婚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精神病人能登记结婚吗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以《婚姻法》...


·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以结婚为目的的前提下,很多地区流行男方给付女方一定财物作为结婚彩礼,那么对于这个彩礼,能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如果是,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要进行分割。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


·结婚登记后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一、结婚登记后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女方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为了早日解除婚姻关系,早些摆脱,可能就不得不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考虑让步,以达到“拿钱买时间”的目的,从而早些...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条件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如所负债务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申请诉讼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诉讼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


·对方未尽夫妻义务可以起诉离婚吗?
      男女在恋爱阶段,可能双方都会感觉良好。而一旦结婚的话,可能就会发现诸多问题,甚至还会出现婚后一方不尽夫妻义务的情况。那么要是对方未尽夫妻义务,此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未尽夫妻义务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能。我国《民法典》(202...


·一、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


·军人的配偶解除婚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民法典》第1081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4条规定:民法典第1081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前...


·撤销婚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我国法律不断的完善,婚姻自由是众所周知的一项规定,但仍旧有人违反相关的规定,比如包办婚姻这一类活动就受到了您的关注,但是法律也给与了保障,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可撤销婚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了解多方面法律知识进一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一、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