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公司过户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购买公司过户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通过收购其它公司的形式,来提高行业地位,增加竞争力。被收购公司可能对外有债权债务,那么购买公司过户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购买公司后债务谁来承担?我们整理总结了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购买公司过户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有哪些手段?
  1、尽职调查、协议约定、出让方对或有债务(隐性债务)提供保证、担保2、进行资产评估,同时关注表外因素。尤其应注意或有债务的可能性3、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一并转让4、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改组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该模式下,交易主体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当然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但是公司的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5、购买该公司的核心资产。普通的资产买卖协议,交易的主体是该公司,只要在买卖协议中列明你购买的核心资产(如生产线、设备、厂房等),则受让方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股权转让的交易实际上就是收购企业吸收合并目标企业。
  二、公司转让后债务谁来承担?
  我国的公司在具备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后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对于公司之前的债务,在公司依法转让后该由谁来承担呢?此时需通知公司债权人,要是债权人不同意公司转让的话,则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而在公司进行转让后,公司原有的债务应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上文我们简要描述了购买公司过户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以及债权债务有谁承担的问题。通常上,公司收购其它公司后,会对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如果清算完毕,余下的资产负债就由公司进行承担,继续保持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


·已办理离婚男方的债务女方是否有偿还义务
      已办理离婚男方的债务女方是否有偿还义务?女方有偿还义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


·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大部分的民间借贷都是属于个人的借贷,但是也会存在以夫妻名义来借贷的情况,自然此时就会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即使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双方对这个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不过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规...


·企业债务怎么计算成本,企业债务的种类
      企业债务怎么计算成本,企业债务的种类企业的发展是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那么多资金,这些企业只有向银行等借钱了,那么在企业财务报表的时候就需要计算企业债务成本。那么企业债务怎么计算成本?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债务怎么计算成本? 债务成本包括长期...


·拖欠债务拘留最长时间多久?
      拖欠债务拘留最长时间多久?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因妨碍民事诉讼被法院拘留的,拘留最长时间是15日。如果是因欠款发生纠纷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一般拘留15日,如果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合并执行拘留时间不超过20日;如果在冲突中造成对方轻伤或有其它严重情节,构成犯罪的,则属于刑事拘留,最长...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一、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需要的;逃逸一般适用商业险免责条款,即保险公司不赔。 1,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


·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是多久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1、临时性贷款: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2、中期贷款: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一、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公民在遇到经济困难时,会向其他熟识的朋友借钱,产生个人债务。而作为公司在与其他企业进行经济往来合作时也会产生债务。在股份制公司中,所产生的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此外,公司如果因种种原因而走向了破产,在公司破产后股东要还债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


·债务承担与债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债务承担与债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在民法典中,叫合同权利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


·存款继承公证需要全部法定继承人吗?
      存款继承公证需要全部法定继承人吗?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法定继承人到场,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


·合法的借钱还债法律保护吗
       一、合法的借钱还债法律保护吗?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