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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购房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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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购房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之间就该购房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购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收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三、甲方应于乙方办理完毕退房手续后1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并无须支付利息。
  
  四、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就上述购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购房合同注销登记手续,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退还乙方所有款项。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政府相关部门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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