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公司法表决权限制制度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新公司法表决权限制制度是什么
  
  
  表决权限制制度是指规定一定的持股比例,股东所持股份中超过这一比例部分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不再是一股一票,而是一股以上一个表决权。
  
  
  二、相关规定
  
  
  表决权限制制度已成为国际公司立法通行规定,如比利时和卢森堡法律规定:在股东大会上掌握超过公司股份40 %的股东,其超过的股份丧失表决权。意大利1982年《意大利商法典》第157 条就规定,股东在100 股内的,每5股一个表决权;超过该限度的部分,每20 股一个表决权。
  
  
  我国新《公司法》仍然坚持传统公司法的资本多数决原则,《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对资本多数决原则规定有一定的限制,但规定较为暧昧,其唯一的效力源于公司章程。笔者以为,现实中公司章程的决定程序仍坚持资本多数决原则,期待大股东在制定章程时限制其表决权无疑是妄想之举。这中任意性的规定不可取,在现实中无实践可能性,永远是停留在“纸上法律”困境,《公司法》应打破思维的局限,大胆借鉴国际通行的表决权限制制度,对大股东的表决权予以限制,当然在具体比例设计上仍应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下保障中小股东的平等表决权,以掣肘大股东控制决策权,肆意侵犯中小股东权益。
  
  
  三、方式
  
  
  表决权限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间接限制,即限制其表决权的效力,以法律规定特定情况下股东通过表决权行使而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这种限制直接表现为对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的限制。另一种限制方式是直接限制,即以立法明文规定持股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超过上述比例部分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慢慢崛起,就会伴随一定的法律规定出现,不仅仅约束企业的行为,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民的权利不受外界的影响。在我国公司法中,就由明确本文的知识要点,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前来咨询。
  
  
  
  


·公司注册需要几天 公司注册每一个流程
      公司注册需要几天 公司注册每一个流程步骤都会有时间的限制,我们在办理每一个流程中要掌握好时间,以防止错过办理其他事项,我们会为您介绍公司注册需要几天?以及公司注册的注册资本方面的问题,为您在注册公司过程中打下基础。 一、公司注册时间 1、公司查名所需时间 注册公司查名时间...


·公司法投资新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经济近几年飞速开展,现在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强国,这离不开国家的正确领导,更离不开各个企业的开展尽力,因而国家对公司的办理也是非常具体具体,制定了公司法来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略,下面就具体介绍公司法投资新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 一、老《公司法》 ...


·设立分公司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设立分公司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1、核名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2)所需材料: 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授权书 ③商标注册复印件 (3)所需时间:约5天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


·有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有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一、有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一、证券类公司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127条...


·子分公司之间需要签订合同吗?
      子分公司之间需要签订合同吗?分公司与子公司能签署合同,这个合同不能对外,可以处理两个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旦我们在某一工作单位工作,就避免不了要签署一个竞业协议。也就是承诺自己在入职间不会到相同工作性质的公司工作,以避免曾从事工作的公司商业秘密的泄露,避免造成商业之间非良性的竞争。那么若违反了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同业禁止协议...


·仅有出资收据股东身份能得到保障吗
      仅有出资收据股东身份能得到保障吗?仅有出资收据股东身份无法得到保障,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具备以下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2、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是必要前提和物质基础,是确认股权和股东资格的重要标准。对于不...


·司法鉴定费用是保险公司出吗?
      司法鉴定费用是保险公司出吗?很多朋友都在咨询这个问题。如果在道路上出现交通事故,肇事车已经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且不计免赔等其他一些保险,那如果出了事故去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这笔费用到底是谁出呢? 随着经济的繁荣、人民生活水准的提高,为了居家出行的方便,购买私家车的越来越...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我国有相关的规定,公司或者企业是由股东集资发起成立的,那么股东自然就是最大的负责人员。但并非所有的股东都是直接负责管理的,股东下面也会分派一部分人进行管理的。所以说,如果公司犯罪的话,但是股东并没有参与,或者当时有过反对的立场的情况下,是不构成犯罪的,也就...


·外商独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独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样的?外商独资企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才逐渐出现的一种企业形式,其投资者全是外国境内的,且受窝沟公司法的制约。需要按照流程办理相关事宜。由于外国投资者不是很了解我国得一些政策规定,建议其咨询律师关于外商独资企业成立流程是的相关问题。 一、外商独资企业的概念...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态有什么?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态有什么?1,无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都是人合企业,它不受资金规模的限制,不论股东出资多少,你对企业负的责任都是无限的,所以是人合企业;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企业,它强调的是出资的多少,出资额多的话语权就重,得到的收益也多,承担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