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有哪些
  
  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了能让企业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就需要定期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以及对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方法及清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总结。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
  
  序号 款项类别及明细单位 款项内容 经办人员 负责人员
  
  1、预收账款
  
  2、应收账款
  
  3、预付账款
  
  4、应付账款
  
  5、其他应收款
  
  6、其他应付款
  
  7、已完工未结算
  
  8、已结算未完工
  
  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制表人
  
  二、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方法
  
  1、债权的管理办法
  
  公司的债务与债权处理
  
  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一)债权清理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二)债权清理措施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2、债务的管理办法
  
  总体思路:诚实守信,审核确认,综合处置,分期偿还。
  
  (一)审核确认
  
  1、清查 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2、建档 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3、认证 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未入账但已形成的负债,需先审计后再认证入账。没有招标文件、合同、经办人、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债务,按照有关规定暂不予确认。
  
  4、入账 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二)规范管理
  
  1、按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债务承接主体,规范债务管理。
  
  2、每年按照债务类别制定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3、在清回债权(货币或实物)中,安排50%专项用于偿还历史债务。
  
  3、奖励政策
  
  (一)债权清理奖励政策
  
  1、风险类债权,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下货币资金,按清回资金的10%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上货币资金,增量部分按15%提取费用;清理回收 100万元以下物资,按清回物资评估价的5%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上物资,按增量部分评估价的10%提取费用,上述提取的费用用于债权清理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
  
  2、呆死类债权,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下货币资金,按15%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上货币资金, 增量部分按20%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下物资,按清回物资评估价的10%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上物资, 按增量部分评估价的15%提取费用,上述提取的费用用于债权清理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
  
  (二)债务清理奖励政策
  
  对已确认的债务,按债务核减额10%的提取费用,用于债务核减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费用。
  
  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中所需经费及奖励费用,从债权回收资金和清回物资变现收入中列支。
  
  三、企业债权债务清理需要注意的问题
  
  1、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对客户的资信评估,强调对于合同的审批,避免履约风险,加强对于交易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注意保存各种交易资料。
  
  其次,对于所有客户建立完善的档案,并随时更新,定期评价客户的履约能力和风险系数,并尽量通过各种途径关注其经营变化。
  
  2、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
  
  律师由于其自身的职业优势,对于企业债权债务管理问题有着独到的看法,注重和专业律师的交流,相互探讨,取得一条适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模式,并注重长期效果,避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
  
  3、采用采购、加工、销售分立经营的模式,各自成立法人单位对外承担责任,让企业债务停留在采购环节,并且设立多个采购法人单位,避免短时间内债主蜂拥而止。目前许多集团化经营的企业多采用这种方式。
  
  4、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迫使供应商压低身价进行合作,对结算以及资金占用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从而合法的拖延付款时间。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模板以及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方法及清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对清理过程中的方法和问题都有详细的介绍,但不同的企业的管理可能有所不同,企业还是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清理。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欠钱不还又没钱起诉怎么办?
      欠钱不还又没钱起诉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又没钱起诉怎么办? 如果没有钱,而且可以证明自己是低收入人群或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


·2018临沂醉驾罚款多少?
      2018临沂醉驾罚款多少?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现实中我们常常在朋友圈里看到很多的众筹等集资行为,其实很多都是不法分子恶意营造的虚假内容,为了利用人们的同情心,真实的叫做民间借贷,假的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两者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一)民间...


·集体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集体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集体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


·欠网贷20万还不上有什么后果?
      欠网贷20万还不上有什么后果?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上支付、网上贷款也因其手续简单、不用去银行取现金的原因而得到受到大众的喜爱,但同样的,也因为网上支付、网上贷款手续过于便利,导致一些人受不住诱惑,欠下高额贷款但又还不上。那么,欠网贷20万还不上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呢?让我们一起来...


·借款算受贿吗,受贿罪情节认定标准
      在司法机关审判受贿案件的时候,发现其实受贿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有些情况下,甚至受贿这种行为表现得是非常隐蔽的。例如说国家有些公职人员利用自己向别人借款的借口,看似借款实则要求别人行贿。不过,也不能绝对的这样认为,办案时还是需要区分开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借款算受贿吗? ...


·私人信贷死当后 我与抵押公司的债权转让问题怎么解决
      私人信贷死当后 我与抵押公司的债权转让问题怎么解决 在债权让与中存在着债权表见让与的法律制度,我们可将债权表见让与定义为,让与人并没有实际将为债权转让成功而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这种行为视力有效。很明显,债权表见让与制度是为了保护债务人而设置的。至于第三人是否明知没有获得债权则在所...


·借款人失踪了可以报诈骗吗?
      借款人失踪了可以报诈骗吗?借款人失踪了并不一定属于诈骗行为,对于借款人失踪,被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失踪。“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时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专人的制度,其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着债权债务的关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标的物的品格、种类相同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抵消的,当然,这种抵消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如果抵销协...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协议该怎么写?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协议该怎么写? 一、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协议书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 甲方是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


·一、离婚后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
      一、离婚后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 拖欠抚养费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孩子的抚养费对方坚持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强制执行,如果判决后,对方仍坚持不给,法院会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