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挪车型醉驾属不属于犯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挪车型醉驾属不属于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挪车型醉驾也会被认定为犯罪。因为短距离移动机动车,也是驾驶,如果当时是醉酒,则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不论情节轻重,也不论是否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均构成危险驾驶罪。这里包括以下3个核心要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通行的场所。如果单位、小区属于非封闭式管理,可以对非小区住户的车辆开放,也属于“道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驾。驾驶,是指操纵车船或飞机等行驶。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不论行驶距离长短,就是实施了驾驶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当中,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表述为:“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意见》中提出: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量刑指导意见(二)》并结合实践,以下几种类型的醉驾算得上情节轻微,有可能免予入刑:一是挪动车位。此类当事人醉酒驾驶车辆的目的,只是为了就地变换停车位置。二是救治病人。即醉驾是为了送生急病的人去救治。三是主动放弃醉驾。在醉驾一段距离后,又主动放弃醉驾,改为靠边停车休息,等候酒醒。四是过时醉驾。即醉酒后并不马上驾车,而是原地等候几小时,甚至隔夜再驾车,但血液酒精含量经检测仍达到醉驾标准。五是车辆尚未驶离原地。即在道路上已发动车辆,但尚未驶离原地。综上所述,现实中对于驾驶行为会存在很多复杂的情形,就比如说司机知道自己喝酒主观上不会违法去驾驶车辆却因为车辆停放位置不适宜而必须在短距离内将车挪走,但是此时被交警检测出属于醉驾的情形也是没有办法逃脱法律的处罚的。
  
  
  


·起诉离婚费用哪一方交
      起诉离婚费用哪一方交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诉讼费才几十元(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是最高50元,有的地方另行规定收费标准,一般为100-300元)。一般各付一半。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标的10000元以下的,不另收诉讼费;超过部分按1%收诉讼费。依照各方分得财产的比例负担。诉讼费由...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现实中,不管交通事故发生在怎样的主体之间,也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此时都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认定的,之后才能更好的处理交通事故。那实践中,要是机动车与行人碰撞导致事故发生的话,此时该怎么归责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机动...


·一般肇事逃逸车辆扣多久
      一般肇事逃逸车辆扣多久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道交法...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实施谁交印花税?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实施谁交印花税?由总公司承担,并且,分公司也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必须经总公司授权后才可以签订,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处罚多少钱?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所以,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予以警告或处50元罚款。二...


·一、交通事故急救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急救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人道原则 当事故发生后,救护者必须怀着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千方百计利用现场一切可利用的条件抢救伤员。救护者应保持镇定、清醒的头脑,使伤员尽快得到现场治疗,并及时呼救,转...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买什么保险?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买什么保险? 发生交通事故后都是用之前购买的交强险理赔的,购买的这些保险必须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前,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才去买保险只能以后使用,此次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人伤交通事故保险员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五个方...


·篡改遗嘱会失去遗产车辆继承权吗
      篡改遗嘱会失去遗产车辆继承权吗?篡改遗嘱会失去遗产车辆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事责任,认识不一,我们倾向仅仅是刑事责任);第三,已...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来进行证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