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多久提出诉讼?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多久提出诉讼?
  
  
  可以在收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纷争诉讼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三、不予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在工作期间,劳动者受到了工伤事故后,受害者也是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的,那么也需要在发生工伤后也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受害者可以凭借工伤认定结果去申请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受害者的工伤赔偿时,受害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员工入职一个月未签合同合法吗,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中的一类,在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应立即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单位拒不签署的,职工有权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很多朋友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员工入职一个月未签合同合法吗。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该如何认定? 一、员工入职一个月未签合同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应付职工薪酬包含用人单位给予其在职员工的劳动报酬及各种福利,是员工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很多员工对职工福利费的适用范围不太了解,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介绍给您。 一、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


·工地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地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首先,根据上文工伤鉴定标准,骨折工伤应当属于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参考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


·工伤认定申请单位过时效怎么办?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如果在工伤过程中劳动者发生了意外伤害,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但工伤认定的申请是有一定时效的,那工伤认定申请单位过时效怎么办?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申请单位过时效怎么办? 认定工...


·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是怎样的? 一、一宗劳务派遣纠纷引发劳动争议案件 案情简介: 2004年2月17日,张某与北京A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同日被派遣至美国B中国公司驻北京办事处。2009年2月15日,北京A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张某再续签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疫情期间延长假期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延长假期有工资吗?疫情期间延长假期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工程一般都是为人民服务供人民使用的,所以工程建设的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十分大,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保障社会人民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要做多次的检测和评定,合格的工程可以继续建设投入使用,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需要建筑商自行负...


·新员工入职需要哪些东西 入职手续有哪些?
      现在就业困难是一个很明显问题,很多人都在为自己的工作岗位而发愁,现在能够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所以我们在知道自己能够有一份工作的时候,我们应该很认真的对待,不让机会失去。很简单的我们应该知道新员工入职需要哪些东西。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


·上海工伤待遇双重赔偿可以得到吗?
      上海工伤待遇双重赔偿可以得到吗? 可以得到;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