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姻法夫妻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婚姻法夫妻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
  
  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孩子的抚养费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还是要基于双方的协商的意见来决定,由于每个人的实际状况都不同,而且每时每刻都可能发生变化,加上意外状况的发生,所以双方都可以申请增加或者是减少抚养费,只要是有正当的理由就是可以的。
  
  
  


·一、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一、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权。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探望权是婚姻法规定的一项实体权利,当事人可以独立行使。按照法律的规定,当发生探望权纠纷的时候,首先,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在人民法院审理期...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可分几期还?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可分几期还? 根据法律规定,珠海社会抚养费一般都是一次缴清,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分期时间。社会抚养费应当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载明...


·离婚双胞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认定要根据我国法律
      离婚双胞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认定要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并结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工作的各方面的条件进行综合判断。无论是不是双胞胎都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定。我国对于双胞胎和多胞胎或者一胎的归属适用得法律并无不同。下面就是我国法律对孩子归属问题的相关规定。 离婚双胞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


·返还彩礼时要注意什么
      返还彩礼时要注意什么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


·在深圳起诉离婚手续费吗?
      在深圳起诉离婚手续费吗?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认定无效条件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认定无效条件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夫妻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中华人民共和...


·离婚调查取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任何的民事纠纷都需要提供证据才能够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自然离婚诉讼请求也不例外。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然后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的,比如说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和夫妻之间共有财产收入的一些证据,如果自己不知道应该怎么取证的话,可以申请我国公检法机关介入。那么,离婚调查取证...


·有孩子没结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知道,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没有结婚,但是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现象,在同居关系解除后,有孩子没结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有孩子没结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有孩子没结...


·一、婚内出轨怀孕离婚赔偿多少钱?
      一、婚内出轨怀孕离婚赔偿多少钱? 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到底要怎样确定,这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不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来确定,这就使得它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 虽然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但是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


·婚外情证据包括哪些
      夫妻一方要是因为对方有婚外情行为,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此时必须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行为,否则的话最后就可能不会作出离婚判决。那么实践中,婚外情证据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外情证据包括哪些 1、书证 这主要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