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恶意抢注商标卖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被恶意抢注商标卖怎么办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二、如何认定恶意抢注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上述所列几种不正当手段,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剽窃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来得及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他们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并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他们实质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那么要构成这一要件成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被抢注的是否是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常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的商标是没有人会去抢注的。“有一定影响”是指在一定地域被一定的人群所认知的区别性标记。事实上,一旦商品或服务项目投放市场,由于广告的作用和交易的过程,商标的影响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开始产生,其影响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如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人群范围。怎样认定“有一定影响”呢?笔者认为,可以从该商品的广告投放、商品的销售额、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知悉状态以及地域上的辐射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是否是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被抢注的商标应认为是被抢注人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即强调商标的连续性使用,如果被抢注人曾经使用过的商标而中途停止使用的,他人申请注册,则不应该认定为“抢注”。衡量一件商标是否连续性使用的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商品是否连续性地投放市场,当然,商标的使用晚于抢注人的注册,则不存在抢先注册的问题。这一时间点,应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之日为准。
  
  
  因此,商标被恶意注册强买后可以通过采取一些措施阻止注册,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向上反映申报;若是没有来得及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可以在公告期结束后提出争议撤销。国家的《商标法》中也是有着相关规定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来咨询我们。
  
  
  
  


·产品设计专利申请原则是什么?
      药品专利申请的原则是什么?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


·商业名称和商标异同点主要有哪些?
      商业名称和商标异同点主要有哪些?第一,登记注册的法律依据不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第二,取得方式不同。在我国,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即注册的...


·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的规定是什么?
      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的规定是什么?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的规定是《巴黎公约》第4条A款第(1)项规定:“在本联盟的任何一个国家正式提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任何人或者权利继受人,从最初的申请日(称为‘优先权日’)起,在一定期间(称为‘优先权期间’)内,...


·一、抢注商标告侵权可以吗?
      一、抢注商标告侵权可以吗? 抢注商标告侵权是可以的。我国商标法采用“注册在先”优先保护的原则,“使用在先”为例外,此例外只针对驰名商标、和他人抢注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但事实是抢注商标在道德上任何时间任何情况都是不对的,所以告对方侵权是合理的。 二、什么是抢注商标 商...


·商标被侵权的情形包括什么
      商标被侵权的情形包括什么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


·商标恶意抢注有那些行为?
      商标恶意抢注有那些行为?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有: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这两种情况都会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商标,这是一种受到法律惩罚的行为。二、什么是商标恶意抢注“恶...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一、公开发明和有效专利的区别有哪些 有效专利是指: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已经授权的专利; 2、正常维护,及时缴付年费; 3、尚未超出法定保护年限; 4、没有被诉无效。 而公开发明专利是指专利还在公开阶段,即通过发明的公布程序将其向社会公...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多少次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多少次商标续展的次数及续展有效期: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年。商标权人可以办理无数次商标续展,即一直使用该商标。二、续展申请被驳回怎么办续展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原《商标注册证》被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


·版权申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版权申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为了更好地保护版权,很多人会选择版权登记,那么版权申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而哪些版权不能进行登记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版权申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作品登记表内容:作品情...


·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
      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专利宣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


·商标权质押在哪登记,商标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个
      商标权质押在哪登记,商标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个 商标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可以给权利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例如转让,抵押等。那么商标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一个?如何进行商标权质押登记?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商标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一个 根据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