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车祸是您谈之色变的事情,在车祸发生之后,交警会加入调查,然后再根据调查的情况来判定车祸的责任。在车祸发生后,有关部门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发出通知书,那么这次带您来了解一下有关于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的知识。
   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发出通知的单位)
  (公章)
  日期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住址:____________
  一式数份,一份存档,另分别交通知的事故当事人。
   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的注意事项
  1、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3、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5、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以上就是有关于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以及和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的注意事项有关的相关知识。有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在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之后,在确认通知书的真实性之后,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接受相应的调查。


·如何解决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责任
      如何解决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责任接下来我们具体说一下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范围: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发生交通事故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可行吗?
      发生交通事故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可行吗 可以,不过建议将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因为涉及到一些费用游戏法院不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而需要车主承担,如果不将车主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对于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费用不会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


·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时候造成车祸并非仅仅是某一方的原因,而是多方共同造成的,这其中必然有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有人需要承担次要责任,两者是相对的,那么在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肇...


·申请再审要交纳诉讼费用吗
      申请再审要交纳诉讼费用吗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


·交通肇事罪无能力赔偿应该怎么办
      可能您都听说过,在涉嫌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能够积极的对受害人或其家属作出赔偿,同时取得了他们的原谅,那此时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也是会考虑到这一情况,从而不会判的那么重。那实践中要是交通肇事罪无能力赔偿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


·一、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什么?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需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进行具体的民事赔偿方面的话,包括对方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和具体的护理费用,营养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做了许多新规定,对公安机关以及 当事人依法处...


·卖车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卖车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购车合同违约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


·(一)对于没有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对于没有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如果提供的驾驶证是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


·二手房交易费用都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了税和费两种,而针对主体身份的不同,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也是不一样的。究竟二手房交易费用都有哪些,具体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费用都有哪些 (一)买方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二...


·汽车天窗防止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
      汽车天窗主要是为了能够让汽车内的空气不断的进行流通,为我们创造一个比较舒适的驾车环境。但如今的汽车天窗的这一部位也已经不断的被一些突如其来的高空坠落物砸到的,诸如此类的案件已经是比比皆是的了。所以现在很多爱车一族都在考虑汽车天窗防止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 一、汽车天窗防止高空坠物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