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合不合法?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合不合法?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第一种情况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第三种情况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实现。
  
  
  二、公司可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吗
  
  
  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其他情形下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实际生活当中,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单方面的和劳动者签订一些问题,比如说这边跟劳动合同方面,他们就不通知劳动者,然后随意的进行变更,在一定程度上,极大的影响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形式,所以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事业单位工龄工资每一年加多少
      事业单位工龄工资计算标准1、这次调整工龄津贴标准的范围是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其工龄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调整为1元。工龄津贴按本人实际工龄计发。3、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属于按照干部管理权...


·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一、建筑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一、建筑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如果没有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怎样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 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


·中午在公司楼下摔伤算不算工伤?
      中午在公司楼下摔伤算不算工伤?1、在公司摔伤,如果跟工作有关的话,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1、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企业必须参加。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自愿选择参加。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的特点注定了它与商业保险具有完全不同的目的。工伤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是政府实施的一...


·小时工资如何计算
      所谓工资也就是指用人企业对于员工辛勤工作所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然而在这样一种雇佣关系中,很多劳动者还是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因此国家也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正当利益不断推出相关法律条文。在支付劳动报酬时,薪资的计算方式有许多种,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薪资结算也有不同的方式。我们必须确保我...


·提前辞职扣工资合法吗
      离职提早走扣工资是合法的,职员在入职之后就需要遵守公司的约定,对于想要离职的,必须要提前跟公司报备,并且不得提前走,否则公司可以收到经济损失为由,扣除该职员一定比例的薪资,并且此时职员若是有异议也是不会被受理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需要提前三天;劳动者在试用期结束后离职,需要提...


·加班费的月工资基础是多少
      加班费的月工资基础是多少?月工资基础是需要员工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计算的。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工厂倒闭职员工资是怎么支付的?
      工厂倒闭职员工资是怎么支付的? 一、工厂倒闭钱员工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的,要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应当优先支付破产清算费用,然后支付劳动者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最后才用于来清偿一般债务。 如果工厂倒闭后,所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清算费用,分配结束,劳动者无法获得分...


·对于在待岗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对于在待岗期间工资怎么发放?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


·一、劳动派遣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派遣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