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实践中,对于企业以及公司的员工来说,集体合同制度维护了劳动者自身的劳动权益,因其中涉及到了员工的权益和福利,企业就会按合同执行。那么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集体合同,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所以签订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把握以下要点:
  
  1、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根据本条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由两方组成:一方为全体职工,由工会代表;另一方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2、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平等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还可以将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处、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权益维护等纳入平等协商范畴,最终达到涉及职工利益的所有事情都通过平等协商确定。
  
  3、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平等协商的程序直接关系到平等协商的合法性和集体合同的有效履行,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产生代表:产生协商代表,确定首席代表,聘请代表,培训协商代表。
  
  第二步协商准备:
  
  ①做好宣传引导;
  
  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③搜集了解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④充分征求职工的意见;
  
  ⑤明确协商代表分工;
  
  ⑥制定平等协商实施方案;
  
  ⑦确定平等协商记录员。
  
  第三步提出要约: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平等协商的要约,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约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书面协商要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平等协商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协商方的首席代表及其他协商代表、协商过程中对方应提供的材料等。
  
  第四步正式协商:平等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进行,协商会议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②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③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各自发表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④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和协商内容由双方商定。
  
  第五步审议备案。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并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时,由企业工会报送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六步生效公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备案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4、重点突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由于工资问题是集体合同内容的核心,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最重要的方面,所以《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二十五第4款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作出规定。
  
  
  工资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试用期及病事假等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标准;合同的期限及变更、解除的程序,合同的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当严格按照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进行,工会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需求,选好协商代表,主动提出协商要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报送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协议生效后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协议履行情况每年向职代会报告。
  
  以上为您解决了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的问题,签订集体合同是很有必要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解决企业和劳动者的矛盾,可以更好的跟企业沟通交流,并不会对企业构成威胁,相反可以使企业更好的经营发展。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当事人总是少不了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这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一种考虑,而现实中,作为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更多的是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具体而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


·三人合伙合同范本?
      三人合伙合同范本? 日常生活中,很多时候由于一个人的财力物力精力实在有限,没有办法一个人独立支撑,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和自己的朋友或者家人一起合伙做生意,而两人合伙是比较常见的组合方式,所以两人合伙的合同范本我们可以找到很多。但如所需资金比较多,那么就可能会有三人合伙的情况出现,...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瓮福集团子公司合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及附属合同、变更协议、结算协议、解除协议、仲裁协议、纠纷处...


·租赁合同一年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赁合同一年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租赁合同一年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


·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


·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


·承租方经营困难可以解除合同吗?
      承租方经营困难可以解除合同吗?在现在的科技进步的时代,事业的开设化是有很多的,既然是事业,也不免会与多人或者更多人进行合作,其中是有很多事情需要相互之间解决和处理的,那么,两者之间就会产生签订合同,当然有签订合同,必然也有解除合同一说,下面就让为你介绍一下关于承租方经营困难可以解...


·刚签的店面合同想违约需要赔偿吗?
      刚签的店面合同想违约需要赔偿吗 需要,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


·我们该如何写仓储合同?
      我们该如何写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其实很好理解。仓储就是仓库对物品物资进行存储、保管。仓储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的存在,仓储是物品流通的主要环节和重要支柱。 第三百八十一条 【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二条 【仓储合同...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合...


·水路运输合同范本怎么写?
      水路运输合同范本怎么写? 交通的运输有汽运、航运、水运等众多方式。其中,水路运输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主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为了保障货物的基本质量,保证货物拥有者和配送者的基本利益,双方的运输合同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水路运输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水路运输合同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