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新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吗?
  
  
  一、对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二、对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对股份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职权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对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六、对股东会、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程序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这也就是说,我国的新公司法有些规定是强制性的,但是也有一部分是比较任意的。比如说国家规定公司在给股东或者相关人员提供担保的时候必须要经过股东大会来决议,对此在公司章程中就不能有所违背,或者说公司章程中应该载明的事项却没有载明的,审核时就都是不合格,不能通过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全文 公司法是我国商法中最为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全文 公司法是我国商法中最为主要的法律之一,但是法律本身修改不是很频繁,难以适应现实社会中不断出现的法律适用的问题。因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以此应对实践中出现的法律条文规定之外的实践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吗
      《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吗 一、《公司法》以上包含本数吗 1、“以上”一词在中国法律上的含义。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公司法》属于民商法的一部分,这在法学上没有争议,《公司法》对“以上”等用语的...


·分公司签合同能开总公司的票吗
      分公司签合同能开总公司的票吗?分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是不能开总公司的票的,虽然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是总公司承担的,但是为了便于业务上的管理,一般分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开分公司的票,分公司和总公司的业务如果太过混乱,在区分不清楚的情况下,对公司的发展也不太好。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


·企业并购融资意义是什么?
      企业并购融资意义是什么? 企业并购融资意义 一、 提高经营效率 通过并购,将本来分散在不同企业的生产要素集中到一个企业中。由高效的企业管理代替低效的市场管理,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率。 二、降低进入新行业壁垒 企业在进入一个新的生产领域时,如果通过在新行业中投资新建的方式,必...


·注册资本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注册资本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定在我国,为了促进公司的正常运转,董事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董事长并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决定,需要对于董事长的职权作出相应的规定,一方面可以确保董事长的职权行使,另一方面也对董事长的职权作出限制,这是十分有必要的。那么,在我国的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


·公司法关于股权激励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权激励有什么规定?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很多公司会以股份进行激励,公司法也在这些方面进行了规定,可以奖励给职工一定股份,以增强员工与公司的利害关系,从而最终给公司带来收益。那么公司法关于股权激励有什么规定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一、《公司法》关于股份转...


·疫情期间公司降薪通知怎么写
      写清事实即可,但需要跟劳动者约定一致之后才可以。企业适度降薪是有法可依的,法律并未对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调岗降薪做出过多限制性规定,只要求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值得提出的是,用人单位做出调整之后,劳动者默示、实际履行的也视为协商一致。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外资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外资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外资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是规范、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行为、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的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各种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括。外资企业法则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外资企业的经济关系的...


·怎么办理私募基金公司备案?
      怎么办理私募基金公司备案?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2、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息,网上审核。 3、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狭义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狭义是什么 金融市场的规则经常是变幻莫测的,因此在日常的经营过程当中,如果不能够足够的了解金融市场的风险的话,在选择融资方式的时候,其实可能会将公司带入万劫不复的地步。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在融资的时候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