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面包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购买车辆的人数越来越多,相应面临的交通事故的发生的频率也相应增高。其中就有交强险的理赔条例的出现,大大减少了广大车主的经济损失。那么,对于面包车来讲会有相应的交强险赔偿吗?按照相关规定,面包车属于机动车类型,只要车主购买相应的交强险是属于理赔范围内的。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二、注意事项
  
  交强险的强制实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所以说所有的车主都必须进行投保。
  
  交强险在赔偿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财产损失,车主们需要明确这个财产损失的定义是什么,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如果是是被保险车辆内自己东西的丢失或者说财产的损失,是不在交强险内赔偿范围的。
  
  三、赔偿相关
  
  一、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三、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四、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五、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相关驾驶人员应当进行认真阅读,以免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不知如何解决。同时在进行车险理赔的过程中,事故双方应当理性处理事件,以免耽误双方的时间。当然若是超出理赔范围,当事人应当将剩余的赔偿自行支付给对方。
  
  
  
  


·意外交通事故医疗费用保险金怎么申请
      意外交通事故医疗费用保险金怎么申请 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医疗费保险赔付,要完成下列事项: 1.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准备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保险单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发票,病历资料等; 3.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4.等待保险公司的计...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来源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来源是怎么规定的?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丧葬费,按照...


·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
      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在实际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小心谨慎,并且对其中的有一些问题多加注意,否则的话即使事故最终能够处理完毕,但也会对当事人利益造成过多损害,那到底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 1、出事后...


·认罪认罚从宽辩诉交易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罪犯承认自己犯罪过错并且主动接受惩罚的行为认定为认罪认罚,为了鼓励罪犯积极认罪专门设了从宽的制度并且尽可能为其减刑,而在国外也有类似的叫做辩诉交易的一种制度。那么,认罪认罚从宽辩诉交易的区别是什么?1、发展的背景不同“认罪认罚从宽”是我国长期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的体现,是...


·汽车闯黄灯要扣几分罚好多钱
      汽车闯黄灯要扣几分罚好多钱 一、汽车闯黄灯要扣几分罚好多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


·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期限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一、 私募基金含义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从研究范式来划分,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


·怎么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 交通肇事并不等同于交通肇事罪,此时
      怎么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 交通肇事并不等同于交通肇事罪,此时仅仅是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罢了。实践中对交通肇事的处理,也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的,那此时该如何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呢?其中需要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原则是什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则包括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坚持“以事实为论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这是我国司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们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原则...


·一、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当中的规定项目来进行一次性的医疗费用和具体的误工费用的赔偿。(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


·一、公交客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公交客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公交客伤应该是属于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至于能否评上伤残等级,建议伤者出院后,带上病历、片子去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鉴定。 赔偿一般涉及如下: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