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员工如何定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的人都怀着一夜暴富或者是高回报的一些观念,因此在找工作或者创业的过程中,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变成传销或者诈骗的帮凶。非法集资员工如果参与非法集资,数额巨大的,会被没收所有的所得还会被判处刑事的处罚。如果只是参与其中,不作为主要经营人员,其中的损失也是无法追回。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非法集资员工如何定罪?
  作为投资公司的业务员,在明知或应当知道投资公司以高息回报诱惑为手段非法吸收不特定社会公众存款,仍然为了获得高额提成回报为公司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依法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犯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实业务员明知某投资公司无支付能力,或明知有关责任人员可能携款潜逃,仍为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则构成集资诈骗罪,依照《刑法》第192条的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律师特别提醒投资理财机构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莫做非法集资帮凶,以免十年寒窗最终换来冰冷铁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集资的含义
  我们天天都在说非法集资,到底非法集资是怎么表现的?其实刑法上并没有非法集资罪这样的罪名,但是因非法集资而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骗取贷款罪等。平常我们接触最多的就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集资诈骗罪,它的表现形式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卷款潜逃,挥霍高消费,未按照约定使用等情形;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表现形式有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务等形式还本付息或给予汇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在现实中,不少投资理财公司纷纷以高薪招徕人才,并许以高额提成。这些公司业务员,很多都是刚刚毕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受高额提成诱惑替公司招揽资金,触碰非法集资红线却毫不知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在生活中,选择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对选择的公司进行深入的了解,经营的范围,是否是正规合法的企业。现在,很多的求职者,关注的工作就是钱多事少,这是一种错误的求职的观念。非法集资会被判处刑罚,还会判处罚金,让自己失去自由,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几种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几种每天都有大量的劳动争议发生,但具体得到处理的却并不多。这可能是因为劳动者们都不太清楚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哪几种,因此就不知道该如何来处理劳动争议。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几种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


·劳动合同期未满离职算毁约吗
      劳动合同期未满离职算毁约吗?劳动合同期未满离职不算毁约,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即可。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


·用人单位要怎么支付职工工资
      如今劳动者在找工作时,关心的首要问题不是工作前景就是工资。我国法律不仅规定了工资的标准,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要怎么支付职工工资,劳动者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下。职场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形很多,如果要起诉的话,劳动报酬争议的诉讼时效为多长?请看下面的具体内容。 一、用人单位要怎么支付职...


·单位拖延申报工伤保险应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在其订立的期限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提出续签或者不续签合同的要求,而且根据双方的不同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的数额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如何补偿呢?的我们接下来会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碰的到问题,关键是是否进...


·工程质量如何划分等级?
      工程质量如何划分等级?随着我国现代化的发展,各项事业稳步走上新的台阶,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得以施工完成,为城市化建设和民众带来了福利。工程建设质量有着相关的部门监督,严格依照国家规定。那么,工程质量如何划分等级?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程质量如何划分等级? 工程...


·解除这六种人的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
      解除这六种人的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分公司有权订立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订立劳动合同吗?是有的;分公司虽然没有单独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


·工程劳务出现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劳务出现纠纷怎么处理?首先是要有证据证明从事劳务活动;其次,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超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受伤判决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寿命普遍延长,很多已经退休的老年人仍觉老当益壮,想要继续做些事情。当然,在我们周边也能发现这样的一群已过退休年龄的超龄劳动者,如一些农民工,他们因为成本低廉受到了很多用人单位的青睐。但是,毕竟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在下降,有时也难免会出现意外。那么,如果超龄...


·一、被公民辞退了老板不发工资合法吗?
      一、被公民辞退了老板不发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