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离婚的规定更加强调夫妻双方的平等性,对于财产的处理也更加合理。如果遇到相关问题,除了根据新婚姻法的要求执行,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被检察院批捕家属说明需要执法人员通知吗?
      被检察院批捕家属说明需要执法人员通知吗? 逮捕应当通知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有影响吗?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有影响吗?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没有影响,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是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离婚...


·老年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经营的越久,矛盾就会逐渐积累甚至可能会爆发。而如今,随着社会的放开,许多人的婚姻在老年时期宣告破裂。但是,老年人离婚案件涉及的问题与普通的离婚有相同点和不同点,其中,就有人问,老年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财产分割范围 首先要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


·双方如果想离婚的话
      双方如果想离婚的话,最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其次就是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问题。很多人会疑惑,如果在婚姻过程当中,一方或者是双方对外有债务纠纷的话,离婚会不会受到影响。有债务纠纷可以离婚吗?其实是不会影响离婚的,因为在离婚的财产分割当中,债务也是财产的一部...


·离异后再婚孩子抚养费需不需给,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纠纷问题在当前比较常见,导致离婚纠纷出现的原因无非是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问题,其中抚养权纠纷问题最为复杂,会导致多种情况出现,而且有多种情况存在,一般情况下都无法协商完成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所以都会从采用司法的途径来解决。那离异后再婚孩子抚养费还需不需要提供呢,抚养费的标准是什...


·夫妻离婚什么叫双方抚养权
      夫妻离婚什么叫双方抚养权?双方抚养权就是轮流照顾孩子,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根据...


·在我国领结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合法的婚姻关系的证件就是我国民政局为双方颁发的结婚证。当然,绝大多数人在第一次办理结婚证的时候,肯定对于相关的流程,包括对在我国领结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这些问题都是比较模糊的。毕竟不管对谁来说,办理结婚证的时候,肯定是认定对方就是携手一辈子的人了。我们特为您整理了一...


·我国婚姻法中对离婚的定义解释为
      我国婚姻法中对离婚的定义解释为,本拥有夫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而婚姻登记条例中有规定,当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以及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或债务问题,达成共识之后,可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进行协商,这样能好聚好散就好聚好散...


·补领的结婚证有补字吗
      没有。补领的结婚证与原件一致。补发婚姻登记证时,应当向当事人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将婚姻登记证发给当事人。第六十八条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如何确定重婚关键因素是什么?
      如何确定重婚关键因素是什么 一、如何确定重婚关键因素是什么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旅游纠纷是在旅游的过程中发生的,如果大家遇到了,可以报警处理
      旅游纠纷是在旅游的过程中发生的,如果您遇到了,可以报警处理,民警也会在第一时间内赶到,民警处理旅游纠纷也会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的。纠纷处理的方式和途径很多,民警和调解机构都很好的解决方式,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接下来,我们就处理旅游纠纷发表一些看法。 一、民警处理旅游纠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