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二、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注意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在一份正规的劳动合同当中,不管是从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保护的条件,社保以及最后劳动合同的终止,这些条款都具备了的话才是正规的。当然其中如果少了哪一部分规定,但实际上也没有影响到职工各方面权益的话,这样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成立的,但如果其中少了社保或者工资约定的不明确,成立的劳动合同虽然有问题,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代表着职工权益也不受法律保护。
  
  
  
  


·没工作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在如今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我国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因此在结婚之后双方的情感出现问题,矛盾长期的不解决就会导致感情的彻底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道路。离婚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那没工作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


·劳动合同职务发明条款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职务发明条款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职务发明条款是怎么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务发明人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务发明人与单位的创新积极性,提高创新能力,推动职务发明及其知识产权的运用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制定本条例。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明确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明确法律关系的重要文本协议。也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在很多的民事纠纷中,劳动合同都是重要的法律依据,对当事人双方的作用不言而喻。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后,其实根据以下不同情形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


·职工工伤赔偿有效期是多久 一、职工工伤赔偿有效期是多久?
      职工工伤赔偿有效期是多久 一、职工工伤赔偿有效期是多久?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有效期是一年。 一年内申请赔偿, 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赔偿,就没有法律依据了,你可以在一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公司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加班适用劳动法吗?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加班适用劳动法吗?合同制职工适用《劳动法》,其余人员不适用《劳动法》。1、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所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节假日值...


·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打架受伤,不能认定工伤
      最高法院:员工所遭受的暴力伤害与其履行工作职责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不能认定为工伤 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员工受伤是否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都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


·应该如何界定加班与值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应该如何界定加班与值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


·劳动合同何时订立生效?
      虽然找到了工作,但是为了让这个来之不易的工作有所保障,就要和工作单位签劳动合同。这是很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过很多人虽然知道要签订劳动合同,却不知道劳动合同何时订立。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讲解一下劳动合同该何时订立。 一、劳动合同什么时间签订 (一) 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用人单位自用工...


·劳动合同不解除养老保险怎么办
      劳动合同不解除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因为办理社保的转移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办理保险转移只能转移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统筹部分不转移,所需材料如下: 1.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人员减少表 3.养老保险手册 4.身份证复印件 5.保险转移单 6.缴费凭...


·最新拆除施工安全协议范本
      最新拆除施工安全协议范本 由于工作内容的性质所限,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出现安全事故不仅耽误工程的进度,更为严重的是对于事故受害人来说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因此,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就相关问题事前进行明确的约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一份拆除施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