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基地土地使用政策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基地土地使用政策是什么?
  
  一、房基地土地使用政策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村民经过审批取得宅基地后,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未取得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得非法转让,但随房屋一起转让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二、哪些情况下宅基地不予批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1、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2、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3、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4、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5、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6、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7、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8、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综上所述,在广大农民,村民想盖房子就必须拿到一块房基地,也就是宅基地。我国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比较严格,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村民只能使用不得私下转让。如果村民之间买卖房屋,应该连同宅基地一并转让,办理手续比较复杂。
  
  


·为了完成城区建设规划,当地政府会拆除一些旧的建筑,此时会要求
      为了完成城区建设规划,当地政府会拆除一些旧的建筑,此时会要求此处的居民搬迁,在此处再行修建的房屋,称为安置房,由于不同的地区的基本民情不同,故而实施的安置政策也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成都市安置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相关信息。 一、成都市安置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


·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一、 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土地使用证遗失(住宅...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我们国家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嗯规定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进行阻挠或者干涉,当然国家在征收土地时相应的会给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而这个补偿费用是很多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所关注的。嗯我们将以陕西省为例,给您介绍一下陕西省...


·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么变更
      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么变更 一、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更变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要保持一个耕地的...


·农田土地使用证丢了应该怎么补办
       农田土地使用证丢了应该怎么补办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如何进行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实行的土地所有制度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制,个人对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因此,想要使用土地只能由国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如何进行国有土地出让,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如何进行国有土地出让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要重新开始计算吗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要重新开始计算吗?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不能重新开始计算,一般住宅的适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减去已使用年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


·不批捕决定后直诉可以异地吗?
      一、不批捕决定后直诉可以异地吗? 直诉案件是指案件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公安机关认为情节轻微而采取取保候审,侦查完毕后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直诉的特点就是不采取逮捕措施,但仍要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或决定起诉,或不起诉。直诉案件一般为轻微案件,故若能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如下:  统一年产值平均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