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特点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特点:1、必须是生产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的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2、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产生的债务等。符合上述条件的,无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均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债务中的一部分,而从实际来看,针对不同性质的债务,那么在处理的时候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其中认定为共同债务的部分,往往就需要夫妻两人共同承担。而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共同债务由哪一方承担,但一般情况下需要先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于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于共同债务么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


·民间借贷最新规定是什么?
      民间借贷最新规定是什么? 新规一:突破了银行四倍利率限制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上市公司发行一般可转换债券,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


·个人借款合同到期后多久不可起诉?
      个人借款合同到期后多久不可起诉? 1、个人借款合同到期后,一直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不受时间的限制。 2、借款的索要主要是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问题。通俗的来讲,还款到期后,债权人不在两年时间内索要,过了两年再去起诉,法院可能会不判债权人胜诉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但是不能机...


·付款人不同本票最终由出票人担任付款责任
      付款人不同本票最终由出票人担任付款责任,即本人付款。汇票是委托他人付款,即本人的受托人付款。支票也是委托的他人付款,但只能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承担付款责任。二、付款期限不同在一般情况下,汇票的付款期限是从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支票的付款期限是10天,本票的付款期限是2个月。三、当...


·行贿后退回行贿款的构成犯罪吗
      一、行贿后退回行贿款的构成犯罪吗? 行贿后退回行贿款的也构成行贿罪,因为行贿罪是行为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就构成行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固定: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


·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怎么办?
      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怎么办? 一、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 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哪些问题: 1、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按《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


·公司可以借股东的钱付利息吗?
      公司可以借股东的钱付利息吗?公司可以借股东的钱付利息,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24%,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


·法律规定网络借贷是违法的吗
      网络借贷是违法的吗首先,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还本付息的合同义务。《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


·父母欠债能要求儿子还么
      父母欠债能要求儿子还么在中国有句古话叫“父债子还”,而在当今社会,民间仍然流传着这句话,有些人甚至身体力行的支持着这句话,可也有部分人对这句话表示怀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那从法律的角度看,父母欠债能要求儿子还么?下面是我们为您做的解答。 一、父母欠债能要求儿子还么 我国法律没...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与"债权人"相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