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
  
  一、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
  
  这里我们要注意: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
  
  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股东内部转让一般没有什么争议。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应争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的股东都主张优先权时,各方可协商购买比例,如协商不成,各方按出资比例购买。
  
  股东在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如果违反上述程序与规定,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转让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详细了解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将导致转让无效,从而带来麻烦和损失。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核心条款
  
  1、知情条款。这类条款的名称并不固定,有时也可以用受让方申明的方式出现。它主要是用来保护转让方的权益。这主要是指: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在签订本协议时,受让方已经对拟转让股权所属的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重大合同、重大诉讼、对外债权债务、公司内部的管理规范及公司章程等信息已经充分了解,并在此基础上自愿受让有关股权。
  
  2、优先权条款。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不能剥夺,不能回避。如果股权是转让给公司外部的非股东第三人,那么优先权条款就非常重要,关系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问题。该条是指转让方有义务通过适当的程序向其他股东发送了股权转让的通知,将拟转让的股权数量、转让价格等条件、拟受让的非股东第三人的情况、要求其它股东在30天内(或章程规定的时间)答复是否同意转让的意思、如同意转让,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思、申明如既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且放弃优先购买权等这样一些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到了所有其他股东。当其他股东并未行使相关的优先购买权时,股权才可向第三人转让。
  
  3、转让标的条款。转让的标的应当明确是目标公司的股权。由于实践中公司资产转让/项目转让和公司股权转让可能产生混淆和争议,因此应当对此予以注意。如果是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则公司全部资产也必然发生跟随股权转让的情况。
  
  4、价格的确定方式。价格的确定方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虽然在几乎所有的股权转让协议中,都必然会有转让价格条款,但实践中股权的真实转让价格有可能与协议中所写的价格不一致,甚至相差很大。当双方后来因种种原因发生争议时,往往需要法院根据证据情况来判断哪个价格是真实的价格,这就为双方增添了不必要的不确定因素。
  
  5、股权的内部登记。内部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确认投资者股东身份的主要依据。当受让人出资受让股权后,如果其姓名或名称尚未记载于工商登记中,并不影响其股东的地位,只要在公司内部登记资料中进行了登记即可。内部登记主要是指:公司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出资证明等。
  
  6、风险转移与追偿。我们建议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投资风险的转移条款。即公司经营的利益分配和投资亏损的承担,以及如果遭第三方起诉、查封财产、追究股东责任等情况下,以什么时间节点为转让人和受让人权利义务转移的标准。比如: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为准、以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和其他转让义务时为准、以办理了公司内部股权变动登记为准、以工商登记为准等。这种约定只具有对内效力,可用于一旦发生投资风险,一方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损失的问题。
  
  7、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在法律约束力上是有重大欠缺的。我们建议,对于一项完备的股权转让协议来说,违约责任条款可以分成这样几个部分进行约定:(1)陈述守约义务。(2)违约赔偿。如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所设定的义务,或所作陈述与保证有任何不实,导致另一方收到损害的,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重大违约。特别指出协议中几处关键的条款,如违反这些条款,视为重大违约。发生重大违约的,违约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特定数额的违约金,此外还可考虑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等。
  
  股东若是需要将自己手上的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出去,那么需要股东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相应的协议。若此时公司章程里面明确规定了,其他规定有优先购买权的话,那么在其他股东都不购买股权的时候,才能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
  
  


·公司裁员补偿金怎么算
      公司裁员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


·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要想创办公司的,自然需要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来进行操作,此时就需要刻公司印章,并还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而现实中,有的人却伪造公司的印章,从而达到自己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的目的。这样的行为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但是我国对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股权转让协议外资企业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外资企业怎么写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费用是多少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费用是多少公司法人代表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的进行变动的,因为本身公司法人代表要变更的话,整个流程下来是非常的麻烦的。不过如果发生了什么特殊情况的话,公司法人代表是依法可以进行变更的。在变更公司法人代表的同时,需要向工商局交纳一定的费用。那么公司法人代表变更费用是...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一)、赔偿项目: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1、 资本金不得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项目公司的债务性资金。2、 资本金不得为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违规出资。3、资本金不得为股东的“明股实债”型融资资金。4、 资本金不得为股东的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


·分公司合同应诉的主体是总公司吗
      分公司合同应诉的主体是总公司吗?应诉的一般是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质上,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应当适用《民法典》中关于代理的法律规定。分公司在...


·公司请律师多少钱?
      公司请律师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常年的企业法律顾问收费分为几个部分: 1. 基础服务费: 就是常用到的一些企业经营发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方案,审理常用的合同,并且修改。这部分费用大概在4000-8000左右,看公司具体情况。 2. 文书服务费: 这部分是关于我们企业常用到的一...


·网络诈骗公司判刑的标准有哪些
      网络诈骗公司判刑的标准有哪些?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网络给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有一部分人也会因为一时糊涂,利用网络的漏洞做一些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情。有一部分是个人进行网络诈骗,有些是有组织有团队的实施网络诈骗。接下来,跟随我们看一看网络诈骗公司判刑标准有哪...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有哪些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


·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公司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中一般都是约定了具体的期限的,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才会解除劳动关系。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合同未到期员工却被辞退的情况。那么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公司是否要做出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公司要赔偿吗 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