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赌债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赌债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二、如何认定赌债的效力?涉赌债务可以结合涉赌债务中的当事人主体以及相互之间的行为不同而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赌博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直接用于赌博的债务,或者是先赌后借,一般情况是在赌博过程中,因赌博输赢没有实际支付,而采取欠条方式确认的赌博债务;或者是先借后赌,是指赌博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先有借贷关系后发生赌博行为;2、赌博关系中当事人与第三人产生的直接用于赌博的债务,其中,以是否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第三人有恶意与善意之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即“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予以制裁”,恶意借贷债务,一种情形是在赌场内或赌场之外,出借人为谋取高额利息,明知或应知借款人借款目的用于赌博,而专门从事的放高利贷行为;一种情形是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搏活动而借款的,出于亲情、友情等其他非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借贷行为;善意借贷债务,是指不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的,与借款人产生的借贷关系。其中对于第一种情形,或者不存在实际的借贷行为,或借贷关系双方虽有借贷行为发生,但借款用于支付赌债,用途不合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当属无效民事行为,均应认定为赌债,赌债自始不产生债的效力,法律不予保护;对于第二种情形,则应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债权,不保护恶意第三人的债权。综上,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此要是在夫妻离婚之后,债权人就赌债要求另一方承担责任,此时可以就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抗辩。
  
  
  


·借信用卡借条应该要怎么写?
      借信用卡借条应该要怎么写?借条今借____(持卡人姓名)信用卡余额____元,大写____元。借款人:____日期:__年__月__日。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是违法行为,一旦出现坏账情况,持卡人要承担一切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借贷利率划定了...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


·申请支付令追讨债务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支付令讨债也就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强制债务方支付债款。但是法律对支付令的申请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则无法申请支付令。具体来讲,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追讨债务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如果因证据不足,而导致债权人不能申请支付令讨债怎么办?接下来,本站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支...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无效,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


·债权债务承接协议书该怎么写?
      债权债务承接协议书该怎么写? 1.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如果你所接受的债权不具备上述...


·合法要债的方法有哪些 未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要债时,切记手段要合法,否则不仅可能讨不回债,还可能给自己惹了一身麻烦。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先债务人合法要债的方法有哪些呢?债权人向债务人要债的时间一般都是在还款日期到期之后,但是,如果双方在借债时未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要债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债权债务相互抵协议该怎么写?
      债权债务相互抵协议该怎么写? 在借贷的过程中就出现了债权和债务的法律关系,但是实际上债权人有的时候并不一定就一直都是债权人并且也有可能会变成另一方的债务人。为了厘清复杂的债权和债务就可以签订相应的互抵协议来简化。那么,债权债务相互抵协议该怎么写? 一、债权债务相互抵协议范本 ...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买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会现场交付,继而支付价款,但是诸如工程承包合同等是会延期支付的,此时收款方由于时间冲突,无法亲自收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收款,在支付价款后,需要开具委托收款凭证,在该凭证上,必须记载一些必备事项。 ...


·非法集资退款会退下来吗
      非法集资退款会退下来吗在犯罪嫌疑人控制而且没有花费掉的情况下,通过公检法和法院的处理。只需认定是非法集资这个事实就可以退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五项规定:“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条件有哪些?在我们进行发行和购买债券的时候,都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不管是发行还是购买,我们首先要满足相关的条件。那么,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发行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从多个方面为您进行介绍如何进行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发行的注意事项。 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身边有人提起国债、公司债券等。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实就是债券的一种,拥有该公司债券的人可以将手中的债券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果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