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漯河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漯河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抚养费的变更情况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对于没有行为能力的小孩来说,父母具有抚养其健康长大的义务。要知道为了保障孩子在一个健康的环境成长,我国法律上对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由明确的规定,对于违反相关条例的人员的说,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离婚之后父亲还是监护人,根据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在法律性质上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如果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受托人和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有协议的,从其协议,但...


·起诉离婚必须要有结婚证吗?
      起诉离婚必须要有结婚证吗? 没有结婚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 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


·一、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分给父母吗?
      一、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分给父母吗? 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两次分割。先分割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再对去世一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世的一方并不能独自占有夫妻共同财产。 1、无夫妻共同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应平均分配。 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分配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


·一、男方出轨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
      一、男方出轨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抚养费需要根据小孩的实际需要、支付方的收入状况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而定。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根据我...


·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2、要求所达成的协议事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仅就子女抚养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财产部分也可另行解决或者诉讼分割。3、民政机关发给离婚证,...


·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离婚后孩子怎么办
      众所周知,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那么如果夫妻双方在哺乳期发生争执或矛盾要离婚的情况下,很多人就比较关心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离婚后孩子又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就由的我们来为你解说相关内容。 一、哺乳期的妇女可以离婚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婚姻法离婚条件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中对结婚、离婚的条件都是作出了规定的。不管是想结婚还是想离婚,当事人都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由于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因此有的人就搞不清楚婚姻法离婚条件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协议离婚条件是什么 1、两人办理过结婚登记,领了结婚证,如果只...


·离婚后生孩子户口怎么登记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


·结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归谁
      结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归谁婚后财产要区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1、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分割,该财产还是属于这一方所有。2、若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首先,要是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


·争夺抚养权准备哪些材料
      争夺抚养权准备哪些材料?其实这是指夫妻离婚的时候,就还是抚养权进行争夺的,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这样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才会大一些。不少离婚夫妻拿到这样的问题都会很头疼,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争夺抚养权准备哪些材料 孩子抚养权,目前离婚案...


·赌博行政拘留会通知家属吗
      会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对涉黄涉赌的违法犯罪团伙、人员、场所坚决予以从严查处。因卖淫、嫖娼、赌博被行政拘留的,依法通知其家属;被收容教育的,依法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检举和揭发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对于纵容包庇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打击报复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