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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房交定金的时候用别人的身份证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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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买房交定金的时候用别人的身份证行不?
  
  可以,主要看合同是谁签订的。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二、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1、 查证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 房屋面积的条款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
  
  (2)房屋质量的条款 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下水道堵塞、墙面渗水、屋顶漏雨、墙体起鼓等等问题)
  
  3、 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
  
  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拒付。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应 注意:如要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维修费、物管费等。
  
  4、不可抗力条款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建议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5、补充条款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6、退房条件
  
  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定金和预付款是完全不一样的,其实业主完全能够和开发商协商,到时候直接一次性预付房子的首付款或者说预付款,因为部分开发商在合同当中让消费者支付定金,可能在合同上存在着一定的陷阱,消费者如果违约的话这笔定金也根本就不能再返还了,至于交定金的时候的身份证问题没有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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