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一、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1988年卫生部在对1987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说明中,明确规定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亦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患者在诊病治疗过程中,若发生了意外情况给患者人身造成了损害的,此时不见得都属于医疗事故,自然要说构成医疗事故罪,就需要更加严格的认定了。一般在上述六种情形下,即使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此时也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自然也就不能按照医疗事故来处理。
  
  


·医疗过错参与度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标准是什么? 一、判定依据 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学为法学上确定因果关系而研究发展的新概念。 二、评定方法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中医疗过错行为进行参与度评定,具体为: (一...


·做医疗事故鉴定要到哪里去
      做医疗事故鉴定要到哪里去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在这类侵权行为中,赔偿一方的通常为医院。但因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通常属于特殊侵权赔偿,所以很多人不明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负责原则,那下面的我们为您解决分析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1、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轻微责任是什么?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轻微责任是什么意思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轻微责任是什么意思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最高级别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针对的是医疗事故结果导致人的死亡,即只要医院有过错,出现病患的死亡就构成一级甲等事故,而轻微责任的结论是医院责任并非是最大或主要的,死者到医院救治之前已经...


·各种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各种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住院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出院小结;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5、住院费用清单;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


·医疗纠纷起诉费怎么算?
      医疗纠纷起诉费怎么算? 一、起诉费的收取规则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技巧?在第三方的主持劝说下,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可以就相关医疗纠纷作出调解处理。但是在进行医疗纠纷调解的时候也有一些的技巧的。究竟这些技巧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主持调解的组织要特殊因为患方在医疗纠纷中表现有对医方严重的不理...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医患纠纷法律律师怎样保护受害者?
      医患纠纷法律律师怎样保护受害者? 一、我国医患关系现状 自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提出后,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


·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随着国家出台开放二胎政策,近几年呱呱坠地的新生儿越来越多,加之这几年我国经济繁荣发展,我们比以往更重视少儿的健康,那么购买少儿医保就是必须的,少儿医保可以在学校申报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申办。接下来,由我们带您详细了解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一、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


·医疗纠纷处理途径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