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上小学的劳动合同书要那些章才有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上小学的劳动合同书要那些章才有效?部分地区要求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上学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只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协商一致签订,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对是否有骑缝章没有要求。有些单位公章骑缝章不一样,有些单位只有公章,没有专门的骑缝章,用公章盖也可以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厂务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二、劳动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具体来讲,公民个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参与劳动法律关系成为合法主体,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就是要求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必备条款,所载法定和约定条款都须符合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终止条件等均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按照我国《劳动法》第64条的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果用人单位与未成年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从事上述工作,劳动合同则是无效的。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劳动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意思表示都出于本人自愿且与本人内在意志相符,不存在由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而导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实。4、劳动合同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在法律明确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欠缺书面形式的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5、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合同需要按国家规定鉴证或按当事人约定需公证的,必须将合同文本送交法定劳动合同鉴证机构或公证机构进行鉴证或公证劳动合同才依法生效。综上所述,有些地区对外来人员管理的比较严格,去子女上学的时候,可能要提供父母的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上加盖的都是公司公章,也有的是盖劳动合同专用章,这些都是有效的。如果是盖的财务章或者贸易章的,合同不是有效的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申请书应该怎样写劳动合同到期不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申请书应该怎样写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申请书没有固定格式,一般情况下只要说明不想续签就可以了。如果有公司调低了你的工资待遇的情况在申请书中应该说明“由于公司调低了原所在岗位的工资待遇,现决定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等内容,以便于利于以后的维权。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能得...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大的,所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大的,所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非常仔细和小心,防止出现合同效力问题,如无效、效力待定等问题。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应当适用《合同法》第三章关于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但是《合...


·劳动局工伤保险怎么买
      工伤保险一般由单位替员工代为买。劳动局的是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的,五险中的一种,是政府保险。保险公司的是单位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的,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


·半月损伤韧带2级拉伤工伤鉴定几级?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手脚碰伤,拉伤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个时候,职工经过有效治疗后就要申请工伤鉴定了。当然,职工受伤的情况很多,对应不同的身体部位,伤残程度,工伤鉴定等级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半月损伤韧带2级拉伤工伤鉴定几级?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半月损伤韧带2级拉伤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采用列明除外责任的形式,即对工程在建造期间因遭受除保单列明的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如地震、暴雨、火灾、洪灾、冻灾等)和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负责赔偿。 该项保险条款列...


·没毕业的大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可以。只要大学生达到《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具备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就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进入企业工作时我们需要和企业签订相关的劳动协议,拥有劳动协议
      进入企业工作时我们需要和企业签订相关的劳动协议,拥有劳动协议的话后续出现问题处理起来会更加方便,可以直接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当前还有部分人对此并不重视,工作时也未签订劳动协议,后续出现问题就需要证实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那证人证言能确定劳动关系吗? 证人证言能不能确立劳动关...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现在城市里面高楼林立,在这些建筑建成之前涉及到很多建工工程质量的一个检测验收程序。那么关于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是发包方分配到工地等的技术人员来实施的行为,程序也是要根据规定来进行。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约定条款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做法。以此来维持劳动关系,同时也是对双方当事人的相互制约。那么,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约定条款是怎样的?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约定条款 (一)劳动合同法、违约金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