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铺合同到期后优先权是否存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铺合同到期后优先权是否存在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优先租赁权,不过,也不排斥优先租赁权。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优先租赁权的,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二、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通知函代替。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均未提出续签,而员工个人仍在单位工作,则公司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还存在一年后与劳动者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日后辞退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风险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期满,通俗地说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的情况。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时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双方意志的体现,是符合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使当事人后来意思发生变化,反悔了,也不能改变当时的约定,这是合同存在的基础。既然是双方约定到期终止,双方都依法履行了劳动合同的内容,所以遵循劳动合同的约定也是不设立经济补偿的最根本原因。所以从法律上说,合同期满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当然,为了双方能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期满商铺组租出方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租赁方续约,但租赁方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合同的签订都会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的,在合同有效期限满了之后,双方可以选择续签,也可以不续签。商场商铺之间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也是需要续签的,虽然我国没有优先租赁的这个规定,但是合同双方可以相互约定是否可以优先续签。
  
  
  


·一般情况下去哪查合同到期了没?
       在进行各项经济交易活动时,往往都需要签署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合同中对于交易活动当中两者的权责都做出了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并不是无限期的,而是有着一定的有效期限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去哪查合同到期了没呢?本文中就作出了解释。 去哪查合同到期了没? 根据自己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


·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生活中犯罪分子常常采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等方式实施诈骗,这就是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而且实施合同诈骗的行骗者多数是具有多次行骗劣迹的行家老手,对于行骗手段十分熟悉。生活中,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


·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合同法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双方互负债务的这种合同在生活当中也非常的普遍,但是,这种合同可能就会产生先期违约的情形,也就是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根本就没有按照合同正常的履行自己的责任跟义务。在这种情形下,其中有一方是享有先履行抗辩权的,可能有很多人还不是特别的了解民法典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民法典先履行...


·可撤销合同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事由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事由是什么? 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上,广泛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签订合同是一种最为常见的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方式。然而由于社会经济市场是比较混杂的,存在着很多由于重大误解而建立的劳动合同,根据可撤销合同民法典的规定,此种合同都是可以撤销的。 1、可撤销合...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合同的签订都会涉及到期限的问题,劳动合同也是如此。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有两种选择,续签或者终止,那么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


·合同终止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终止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内容?(1)通知义务(2)说明义务(3)协助义务(4)照顾义务(5)保密义务(6)保护义务二、附随义务的概念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程序是怎样的
      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程序是怎样的 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一)分包合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项目部及合同管理人员,应按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将需要订立的分包合同纳入整体合同管理范围,并要求分包合同管理与总承包合同管理保持协调一致。 2、 项目部可根据总承包合同规定和需要,订立设计...


·合同到期还能转让么
      合同到期还能转让么 别人租房东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没有房东的允许,租房子的没有权利把房子再次租出! 合同的事建议你和房东商量一下、合同到期后你就必须搬出去、同样合同到期后你没有权利把房子租给别人! 租房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