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间能约定婚后财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间能约定婚后财产吗?
  
  可以;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与十八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财产约定的类别
  
  民法典规定约定财产为 :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关于共同财产制或个人财产制的规定。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4)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规定共同财产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规定个人特有财产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结婚之后,双方只要是达到自愿的情形是可以约定任何东西,包括财产,但是约财产是必须要有书面的协议,而且双方也要签字确认,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任何事情只要是协商好了都可以以合同或者协议的方式来达到双方的目的。
  
  
  
  


·重婚罪立案了就可以抓人吗,重婚罪的立案标准
      发现犯罪行为,很多人第一时间会选择报案,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报案材料决定是否立案。那么重婚罪立案了就可以抓人吗?这是很多人不清楚地方,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婚罪立案了就可以抓人吗 重婚罪立案后不一定会抓人,需要根据报案人...


·父母行政拘留过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父母行政拘留过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一、父母行政拘留过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无影响,报考公务员只需要本人提供无罪证明即可,因此与父母是否被行政拘留无关。只有父母被刑事处罚过,留下了案底,才会对子女有一定的影响,像是不能考取人民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我国的法定离婚方式有两种,包括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不同的离婚方式不仅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另外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夫妻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将区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


·拐卖妇女罪判几年?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计算的?
      你知道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吗?其实父母不管是否离婚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是有的,不过原则上针对的是未成年的孩子。当然现实中,更多情况下都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涉及到孩子抚养费问题,按此时离婚后抚养费怎么计算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抚养费怎么计算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


·离婚手续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吗
      生活之中,由于夫妻关系不和往往会导致离婚的发生。特别是随着如今年轻人的闪婚,使得离婚数量也是急剧的增加。以此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办理离婚手续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吗吗?我们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你阅读,希望可以帮助你。离婚手续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吗临时身份证办理出国手续、结婚登记...


·离婚之后有什么办法能争取到女儿抚养权
      有孩子的夫妻,尤其孩子还是未成年人的,离婚时抚养权的分配是最重要的问题,并且如果抚养权问题不能解决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是通过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解决的,实在是解决不了的就要通过诉讼的方法了。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有什么办法能争取到女儿抚养权。 一、离婚之后有什么办法能争...


·离婚后女方需要付抚养费么?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而言,夫妻双方离婚面临的问题不少,其中就包括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方面。实际生活中,因为抚养费问题引发的纠纷也比较常见。抚养费是对孩子基本生活的保障,作为父母,都有这方面的义务。那么离婚后女方需要付抚养费么?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字。 一、离婚后女方...


·如果丈夫和小三有孩子算重婚吗?
      如果丈夫和小三有孩子算重婚吗?丈夫和小三有孩子并不一定属于重婚,只有存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才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


·非婚生子女法律条文有哪些(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法律条文有哪些(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二)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有什么情形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