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二、无锡市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万元,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5万元。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的发生,对于受害人还有他们的家庭来说是非常的不幸的,工伤都是在单位发生的,并且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所以单位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如果单位有帮助员工购买了社会保险的,那么医疗费等可以报销。
  
  
  
  


·主动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主动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一、主动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


·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依据有哪些?
      在实践中,会有一些单位由于不愿承担员工的工伤赔偿等费用而否认双方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这对于员工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在此类纠纷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一些即有的证据对案件进行判决,那法院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依据有哪些?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依据有哪些? ...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吗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吗 一、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吗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


·违法辞退赔偿金和代通知金的依据是什么?
      违法辞退赔偿金和代通知金的依据是什么?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规定一方...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劳动关系依法...


·一、劳动合同没解除到别的厂能签吗?
      一、劳动合同没解除到别的厂能签吗? 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 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


·缓刑期间外出打工是否可行?
      由于犯罪被判了数年甚至数十年的罪犯与社会已经脱节,所以即使缓刑出狱之后往往在短期内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生活。坐过牢之后在当地可能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但为了生存下去有些人会有外出打工的想法。那么,缓刑期间外出打工是否可行呢? 一、缓刑期间外出打工是否可行? 判缓刑不可以外出打工的,虽...


·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消防工程作为工程的一种,关系到人民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因此相比较其他工程,对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更加严格,而消防工程的施工方要想工程验收更加合格,在施工前后都需要严格按照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操作,做好消防工程的每一步,既可以保障消防工程的质量...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验收程序是什么?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验收程序是什么我国的各项发展都在逐步的提升过程中,在工程中也是,不管是建筑工程,水利工程,还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完工以后,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检验都有着相关的规定。在验收的时候,相关的部门会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人民防空工程质量评...


·员工辞职时未休年假的工资如何折算?
      员工辞职时未休年假的工资如何折算? 如果试用期内没有年假的,那么离职时,自然不能要求补偿。 对于劳动者来说,未休年假的,具体工资计算如下: 1、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


·一、附带民事误工费赔偿了还可以主张丧葬费吗?
      一、附带民事误工费赔偿了还可以主张丧葬费吗?附带民事误工费赔偿了还可以主张丧葬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