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上述您前十二个月构成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基本收入、绩效提成、管理津贴、基金奖励。
  
  不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社保扣款、员工福利(如果作为工资发放可算)、集团公司周年庆发的钱(如果作为工资发放可算)、个人所得税。
  
  公司承担的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不计算在平均工资里面。
  
  二、哪些情形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形: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若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此时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就需要考虑到劳动者的工资情况,按照规定,此时一般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
  
  


·职场男职工的陪产假有几天?
      职场男职工的陪产假有几天? 一、职场男职工的陪产假有几天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


·怀孕被辞退员工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
      怀孕被辞退员工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如果工资多发了不退会怎样
      在信息化的时代,工资大多直接打入工资卡中,但难免会出现数据错误等等问题,如果工资发少了您肯定要伸张,那么假如工资多发了,大多数人应该不会自觉退回,除非公司强制要求退回。如果工资多发了不退会怎样?会不会造成违法的后果,接下来我们就来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工资多发了不退会怎样: 离...


·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目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同样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合同的签订时间具体根据各个使用单位自己的需求来确定。一般第一次是三年,第二次是五年,第三次就是无固定期期限合同。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事业单位...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维权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


·在单位工作时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工作时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一、在单位工作时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突发脑梗一般不算是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


·申请把加班时间计成工资怎么写?
      申请把加班时间计成工资怎么写?简单的加班费申请书怎么写申请部门:____________申请员工:____________加班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加班时间:上午____:____至____:____下午____:____至____:____晚____:___...


·聘用双重劳动关系人员要注意哪些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作方式的变化,许多人会同时拥有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工作,这些人与不止一个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也就是具有双重劳动关系。对于企业来说,聘用这类员工可能会减少一些用工成本,相对的,员工也可以获得更多收入。但聘用双重劳动关系人员一样存在风险,那企业在对这类员工进行管理时要注...


·劳动合同法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是您在日常生活中都会经常接触到的一项法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法订立的有关规定,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劳动合同法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订立原则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


·加班工资一小时怎么算
      需要看是什么时候加的班。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施工企业融资的定义是怎样的
      如今的市场竞争是呈现百花齐放的状态的,同一行业的公司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除了要求企业本身所经营的项目质量和其它各方面都非常过关以外,多数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会选择融资这一渠道。就比如说施工企业,伴随房地产的热度,施工企业也越来越多。那么,施工企业融资的定义是怎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