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职工从怀孕开始一直到生产结束,这段期间就属于孕期。在孕期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女职工从怀孕开始一直到生产结束,这段期间就属于孕期。在孕期女职工是很脆弱的,为了让其安心生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保障其相应的待遇。那通常情况下,女职工孕期可以被开除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孕期可以被开除吗
  
  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1、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二、女职工产假一般怎么休
  
  一般情况下最少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台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前假不足15天的,与产后假合并使用。
  
  另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
  
  如:李某在公司上班,其于25岁结婚,于26岁初次生育第一胎,并且生育时做了剖腹产,在生育后30天内就去计生局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么,李某的产假共为:
  
  1、法定最低限90天。
  
  2、难产15天。
  
  3、晚育15天。
  
  4、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加30天。
  
  那么李某产假共为5个月,150天。
  
  从法律的规定中了解到,原则上,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将其开除的。但要是怀孕女职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定,造成重担损失的,则就女职工孕期可以被开除。因此,您一定要注意区分情况,了解清楚单位开除怀孕女职工是出于什么原因。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福利费不计入工资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


·定损有没有误工费,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定损有没有误工费,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车子出险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人员伤亡,仅仅是车辆受到损坏的情况下,没有办法索赔误工费,对方全责只能是要求对方为己方垫付全部修理费用而已。如果在有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可以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如果对方的车辆缴纳了交强险...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该怎么办
      在对劳动者受伤事件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看是否构成工伤,要是确认属于工伤的话,之后才会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然而在认定部门作出了结果之后,可能会出现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情况,那么才是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怎么办 职工或者...


·对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有什么具体规定?
      对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有什么具体规定? 建筑节能验收包括对建筑墙体、地面质量、采暖、屋面等多种组合部分的验收。这些部分的质量都需要满足条款规定的标准。那么,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需要满足那些规定的?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呢?接下来,我们将带你了解以上相关问题,希望对...


·职工受工伤离职有赔偿吗
      职工受工伤离职有赔偿吗?受工伤离职有赔偿,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待遇包括:(1)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以及有关补助待遇。(2)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


·企业可以聘请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吗?
      企业可以聘请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吗 一、企业可以聘请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吗 普通员工不行,如果员工同时也被任职为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有诉讼时效吗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有诉讼时效吗?不支付加班工资是有诉讼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一般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


·工伤在什么情况下做司法鉴定?
      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受到身体上的一些伤害,而我国法律规定要对工伤给与一定的补偿来降低对受害人的损害。而在工伤赔偿之前需要对工伤进行鉴定,其鉴定过程需要严格走法律程序,但是我们有时候也会遇到司法鉴定,对两者概念混淆,那工伤在什么情况下做司法鉴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在什么情况...


·婚后看对方工资条违法吗?
      婚后看对方工资条违法吗?是否违法就要看具体的情况,“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不告诉配偶。”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私...


·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
      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在现今社会上,工作者与企业经常出现因劳资、工伤等问题等产生分歧从而引发两者之间的争议。这也是我们所称的劳动争议。那么,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其实在我国法定上就有了详细讲解。下面,就让小篇给您讲解一下有关知识吧。 一 、六种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 ...


·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
      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 1、劳动合同直接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代理合同是委托人和受委托人(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2、代理合同 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