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何《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以书面形式。但是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无效呢?应该看到的是,首先,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够成立劳动合同,而书面形式只是作为成立劳动合同的证据存在,证明双方当事人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必须要有的内容,至于约定条款,则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的,比如双方可以格外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是要注意,在约定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时候,一定不能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否则会导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例如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其次,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用工行为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处理;但是这两种方式不是必须的前置程序,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劳动...


·根据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6万吗?
      根据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6万吗?根据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6万,但是具体的情况它也是分为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区别对待的。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证明12受伤前12个月工资的就是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不能证明的就是受伤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


·最新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最新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本规范以黑体字标识和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


·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主要是要求辞退员工的单位应该给员工发放一定的补偿,而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建筑工程质保期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


·眼睛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内容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一年天除了日常生活就是作为一个劳动者在上班,有的人是办公室上班,有的人需要在室外跑业务做活动,不管是在什么地方上班,都有可能在工作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负伤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下面就来了解一下眼睛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内容。 一、眼睛工伤...


·关于辞退补偿的相关个税规定是什么?
      关于辞退补偿的相关个税规定是什么?关于辞退补偿的相关个税规定是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


·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地方的水质受到
      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地方的水质受到了严重污染。通常来说,环境污染事件会给当地居民带来人身伤害,健康方面也产生不良英雄。因此,居民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责任方就损失情况给予赔偿。那么环境污染侵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


·兼职没签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进行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
      兼职没签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进行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吗?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吗 当月工资会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