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材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材料有哪些
  
  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证、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本地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二、交通事故中被判赔偿,如果赔不起会不会坐牢
  
  有可能需要坐牢。具体需要看是否涉及到严重情节或者是否造成巨大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没有其他严重情节,无力赔偿数额五六万,属于民事纠纷,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不会被判处刑罚。
  
  如今大部分的机动车都是有购买车险的,一旦出现事故涉及到赔偿问题,往往都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做出相应的赔偿。而当事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时候,必然需要提供材料。基于这些材料,保险公司经过审查,才会按照约定以及保险限额做出理赔。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都会买房,或者有的做房地产交易,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您可能都会买房,或者有的做房地产交易,但是,根据我过关于房地产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在进行房地产教的的时候会根据房地产交易的具体请款,以及交易的内容,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并上交一定税款,那么,房地产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


·一、交通事故闯红灯怎么判责任?
      一、交通事故闯红灯怎么判责任?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试行)》(下称规则)之规定,行人擅闯红灯的行为属于主动型过错行为,因此,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轿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或者车辆不按规定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超车、会车、让车、跟车、转弯、掉头、变更车道等都属于主...


·起诉离婚费用哪一方交
      起诉离婚费用哪一方交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诉讼费才几十元(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是最高50元,有的地方另行规定收费标准,一般为100-300元)。一般各付一半。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标的10000元以下的,不另收诉讼费;超过部分按1%收诉讼费。依照各方分得财产的比例负担。诉讼费由...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婴儿的规定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婴儿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婴儿的处罚措施是进行行政罚款,并且进行民事赔偿。交通事故伤婴儿的规定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关于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然后签订相关的协议书。交通事故撞伤儿童协议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儿童监护人信息、交通事故情况、责任认定情况、赔偿情...


·一、交通事故无伤残精神损失费可以主张吗?
      一、交通事故无伤残精神损失费可以主张吗?交通事故没有伤残一般是不能获得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情况可以由司法机关鉴定处理,并对精神损失情况进行鉴定。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


·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不断的提高,社会的发展,私家车也不断提高,在出行的时候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安全隐患,那么当出现死亡事故的时候应该按照什么赔偿标准来进行赔偿呢?那么我们就2017年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下方便,请随着我们来深入了解一下吧! ? ? ? ?南...


·买房子需要买车库吗?
      买房子需要买车库吗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逐年上升,很多购房者在买房时,也将停车位问题作为考量的一环,但究竟是花上十几万元购买产权车位,还是每月支付几百元租车位划算,仅仅用数字公式来判断买或租,显然过于简单。其实,买房的时候要不要同时买车位,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1、买不买车位看区域...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1、出险报案。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2、损失确认。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3、申请索赔。 ...


·一、闯红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闯红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


·在我国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多久?在我国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三年,虽然诉讼实效期是三年,但是只要物业公司能提供三年内向业主催交过的证明材料,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追尾就是后车由于速度快等其他原因撞上前车的车尾,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人员受伤情况,那么就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那么,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