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赔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赔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类型之一,其余还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方面有比较严格的限制。而大多数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在劳动合同中,双方有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公司的做法当然是违法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


·公司安排员工强制加班可以吗
      加班会剥夺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如非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而此时单位还不能因为员工不加班而将其辞退。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单位强制要求员工加班的情况,那此时公司安排员工强制加班可以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公司安排员工强制加班可以吗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毛坯的建筑工程您可能看不出具体的差别,所以修建完成以后的工程有的时候关键体现在整个装饰装修工程当中,而且现如今专门经营装饰装修工程的企业也特别的多,装饰装修企业也是要对自己完成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的。因此该领域内的工作人员就需要了解一下最...


·怎么要工资的方法最好
      拖欠工资有如下处理办法:一、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


·装修误工费比例
      装修误工费比例 1、在家庭装修中,一般因为装修队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双方按照装修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具体的数额,双方由约定的,从其约定。2、在大型的建设项目中,时间是施工的基本要素,建设方和承包商在合同条款中一致同意,如果承包商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项目,则对于承...


·在我国单位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其实在日常的社会生活当中,当自己单位的员工遇到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应该在第一时间内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这是在我国法律上受保护的。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都要做到,否则用人单位不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的话,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单位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


·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如何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是每一位企业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方方面面。本文从工程测量的角度,详细分析测量放线工作对保证和提高施工质量的重要作用,阐述了如何...


·终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在进行施工建设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工程建筑不能顺利的进行或者如期的完工,需要解除双方的利益并解除双方间的关系这就要签订终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而虽然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同,但终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大致上还是一样的,这里网给您准备了一份非常实用基础的终止建设工程施工合...


·公司辞退员工半年是否包含试用期
      公司辞退员工半年是否包含试用期?理论上是包含试用期的,因为劳动关系是从员工入职第1天就开始计算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武汉拆迁企业员工安置补偿标准
      武汉拆迁企业员工安置补偿标准 一、武汉拆迁企业员工安置补偿 对员工的安置,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 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